广告“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北京集中整治!
北京晚报
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广告市场秩序,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大字吸睛、小字免责”专项清理整治,集中清理整治“误导性大小字”宣传、“萝卜坑式”绝对化用语广告、未规范标注广告中提示用语、违规使用广告引证内容等突出问题。
近期有消费者反映,在某网络平台购买羽绒服时,商家以醒目大字宣传“高充绒量、优质羽绒、强效保暖”,却在页面不起眼位置用极小字体标注“图片仅供参考,以实际收货为准”,刻意模糊、隐瞒产品真实材质,消费者下单后才发现与宣传严重不符。
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广告市场秩序,市市场监管局率先组织开展“大字吸睛、小字免责”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聚焦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服装、电子产品、新能源汽车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集中清理整治“误导性大小字”宣传、“萝卜坑式”绝对化用语广告、未规范标注广告中提示用语、违规使用广告引证内容等5方面突出问题。
同时,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还通过上门走访、普法宣传等多种方式,指导市场主体规范营销宣传行为,增强依法合规意识,源头防范“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虚假、夸大宣传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提示经营者,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合法,不得引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重要提示、免责条款应醒目标注,不搞“大字吸睛、小字免责”把戏。合法宣传优势卖点,拒绝“萝卜坑式”绝对化用语广告。
此外,市市场监管局提示,消费者不要只看大字宣传,产品信息、优惠条款、使用限制等关键信息一定要看全、看清。下单前截图保存宣传页、聊天记录,留好证据。遇到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情形,及时通过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
大字吸睛小字免责
谴责千遍不如严办一案
如何在信息爆炸的传播环境中吸引眼球,是如今商家营销的关键。我国关于广告的法律体系建设整体比较完善,《广告法》早已禁止商家在营销中使用绝对化用语。如何既能夸大效果,又能规避责任?“大字吸睛、小字免责”之类套路大行其道。把产品亮点无限放大,占领视觉重心,而将与之配套的风险提示、适用范围、附加条件等关键信息通过调整字体颜色、缩小字号、缩短停留时间等手段进行技术性掩盖。在很多消费场景下,这种信息不对称极易导致决策偏差,而当消费者事后发现被误导时,商家往往就会抛出那行蚂蚁大小的解释性文字作为免责挡箭牌,吃相十分难看。
如果一个广告需要消费者拿着放大镜去寻找完整信息,那么这个广告本身就有欺骗之嫌。但从现实来看,“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的误导性宣传仍然缺乏细化的法律约束,限定词是否属于应当“显著、清晰表示”的内容,视觉误导性设计是否构成虚假广告,相关界定尚不明确。这就导致尽管如此套路猖獗,但监管部门主动介入调查、依法处置的案例并不多见。有质疑但无代价,加剧了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效应。虽有大量企业呼吁不要再搞“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宣传语,但市场上“浮夸风”依然严重,也助长了无效内卷。
在2025年底,针对“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乱象,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直接提出“引证广告中含有商品的性能、功能、用途等内容的,不得利用减小字号、改变字体或者使用与背景相近颜色文字等可能使消费者难以辨明的方式进行补充说明”,在法律上直指商家打“擦边球”的模糊地带。
有关部门积极部署专项行动,将整治“误导性大小字”摆在突出位置。这一系列组合拳,有望让法律“长出牙齿”。说到底,舆论谴责千遍不如依法严办一案。以案释法、以案促治,尽快实现制度化、常态化的监管,方能倒逼商家从“流量思维”转向“信誉思维”,让“不敢玩文字游戏、不能玩文字游戏、不想玩文字游戏”成为行业共识。
让广告重归“广而告之”的初心,让诚信成为最闪亮的招牌。这不仅是对消费者利益的守护,更是在为提振全民消费筑牢诚信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