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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集中整治商品宣传中“大字吸睛、小字免责”行为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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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广告市场秩序,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大字吸睛、小字免责”专项清理整治,聚焦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服装、电子产品、新能源汽车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集中清理整治“误导性大小字”宣传、“萝卜坑式”绝对化用语广告、未规范标注广告中提示用语、违规使用广告引证内容等5方面突出问题

近期有消费者反映,在某网络平台购买羽绒服时,商家以醒目大字宣传“高充绒量、优质羽绒、强效保暖”,却在页面不起眼位置用极小字体标注“图片仅供参考,以实际收货为准”,刻意模糊、隐瞒产品真实材质,消费者下单后才发现与宣传严重不符。

此外,还有消费者在某网络平台购买一款耳机,商品页面用醒目大字明确宣传购买后可享两年质保,仅用极小字体标注“仅线上可享,线下门店以具体政策为准”,既未以醒目方式提示该限制条件,也未主动公示线下质保的具体政策、时间节点及享受条件。

这些“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的套路,通过夸大宣传、隐瞒关键信息、模糊限制条款等方式,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成为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广告市场秩序,市市场监管局率先组织开展“大字吸睛、小字免责”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聚焦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服装、电子产品、新能源汽车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集中清理整治“误导性大小字”宣传、“萝卜坑式”绝对化用语广告、未规范标注广告中提示用语、违规使用广告引证内容等5方面突出问题。同时,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还通过上门走访、普法宣传等多种方式,指导市场主体规范营销宣传行为,增强依法合规意识,源头防范“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虚假、夸大宣传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提示经营者,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合法,不得引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重要提示、免责条款应醒目标注,不搞“大字吸睛、小字免责”把戏。合法宣传优势卖点,拒绝“萝卜坑式”绝对化用语广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及投资理财广告中,应当显著标明法律法规规定的提示用语。广告引证内容应当准确,并与所依据的实验结论、测量结果、检验检测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献、资料等的意思表达保持一致。

此外,市市场监管局提示,消费者不要只看大字宣传,产品信息、优惠条款、使用限制等关键信息一定要看全、看清。下单前截图保存宣传页、聊天记录,留好证据。遇到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情形,及时通过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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