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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自助餐一次吃12个汉堡,老板吓到拒绝接待!当事人发帖吐槽,网友吵翻

劳动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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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团购了79.9元自助餐,

一顿吃下12个汉堡,

第三次上门时,

直接被老板拒之门外!

相关话题冲上热搜,

引发网友热议

↓↓

女顾客一顿自助吃12个汉堡

第三次光顾时被老板拒绝

于是吐槽店家“玩不起”

4月7日,女子发帖称“常州某汉堡自助因顾客吃得多,老板报警”,内容为和警察的对话音频。

经了解,该女子在该店吃过两次,第一次吃了12个汉堡,第二次吃了7、8个,第三次上门遭老板拒绝接待。

该女子透露,“其实第二次去的时候老板就给自己发消息说,你今天最多能吃6个。”她拒绝了,但还是手下留情,实际大概吃了7、8个,“其实我还吃得下,我每次也不确定吃几个,全是老板在旁边数。作为一个自助,在那里盯着一个小姑娘吃多少,我觉得这本身就是很不礼貌的行为。

该女子表示第三次去吃自助被拒,“我说老板我今天来吃自助,老板就说,我不接待你这种人,你吃太多,我做我就亏本了。我就说,你做自助,要是玩不起,可以把自助链接下掉。老板就低头装作没听见。

女子于是在粉丝群吐槽老板“吃不起”,“做不起自助就别做,大老远过来说我吃得多不接待,那你可以不做自助。你说客人吃得多,那吃得少的客人你要不要退点钱?”

老板为拒绝女子致歉

并称对方引导舆论导致自己报警

该店铺是一间小区外临街店面的小店,可供堂食的桌椅不多,堂食区与烹饪区都在店面中。

据该汉堡店主表示,这个店开了2年左右,做自助只是为了引流,团购费用为79.9元,但她每次都吃十几个汉堡,每个售价25元,还有小食。说实话,一名成年男性一般2、3个也能吃饱,她吃3个我就只有点辛苦钱了。”据悉,目前自助活动已经下架。

她还表示,前几次尽管这位客人吃得很多,但并没有说什么,只是把“吃的多”这事发到了汉堡店的粉丝群里,“当然,我有不对的地方,在群里发了几句话,说我不是做慈善的。

对于最后一次拒绝接待该女子的自助汉堡消费,这位店主表达了歉意:“无论如何,在套餐下架前就拒绝接待消费者,是我们的不对,在这里我向她道歉。”

而对于“吃太多报警”一事,店主直言没有:“我打电话报警是因为她把事情发到网上,很多人,甚至外地号码都打电话过来,我是被骚扰电话打得受不了才报警,而不是因为她吃得多了才报警的。”

至于该女子在网上发文称被威胁,店主认为根本不存在。“她截图的这几句话,不是我发的,是群里一位老客户实在不忿,才在群里发了那些话。”

女子则坚称自己没错,拒绝警方调解且不删帖。记者注意到,7日中午,她在直播时还在谈论此事,其短视频平台作品以美食探店为主。

网友热议:

有人认为,商家格局太小,

有人觉得,女顾客吃相难看

事件曝光后,有网友认为,老板没接住流量,“玩不起就别玩”↓↓

有网友则觉得,这位顾客不地道,不懂得适可而止↓↓

还有网友说,双方都有问题↓↓

律师:双方都存在不当之处

应理性维权

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凯律师告诉记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本案双方均存在不当之处,责任边界清晰。

■ 商家以顾客食量大拒绝接待,违反公平交易与诚实信用原则,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自助餐系格式合同,定价已默认包含食量差异成本,无浪费、违规情形下,商家无权单方拒服,已构成违约。商家自称引流而拒客,属于以经营风险转嫁消费者,于法无据。

消费者有权表达消费体验,但若存在像商家所说虚构事实、掐头去尾剪辑音频、引导网暴辱骂商家的内容,则超出合理维权范畴。依据《民法典》名誉权条款——

  • 该行为贬损商家商誉,造成社会评价降低与经营损失,构成侵权;

  • 若情节严重,还可能触及网络暴力相关规制,需承担删除帖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

警方介入调解符合纠纷处置程序,双方均应理性维权。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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