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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条款侵害消费者权利,京津冀消协约谈“洲际酒店”

滚动播报 04.08 16:53

(来源:消费日报官方平台)

转自:消费日报官方平台

4月8日,京津冀消协对洲际酒店集团国内运营方——六洲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进行联合约谈,并提出整改要求。

据北京市场监管公众号,针对国际酒店集团“洲际酒店”在其会员计划《洲际优悦会会员条款与附则》(以下简称“会员条款”)中,设置排除中国法律管辖、强制中国消费者赴境外仲裁、限制消费者集体维权权利、可随意变更合同条款、对使用商品造成的损失概不负责等多项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条款,4月8日,京津冀三地消协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消费者协会可以就消费者投诉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调查,与有关经营者核实情况,约请有关经营者到场陈述事实意见、提供证据资料等”规定,按照中国消费者协会《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约谈经营者办法(试行)》,对洲际酒店集团国内运营方——六洲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进行联合约谈,并提出明确整改要求。

京津冀三地消协组织指出,调查发现洲际酒店集团在其网站及APP的会员条款中设置了多项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强制仲裁、排除诉讼选择及中国法律适用,剥夺消费者集体维权权利。其二,侵害消费者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等核心权利。

京津冀三地消协组织指出:“单方变更+默示同意”的模式,以及过于宽泛的免责声明,在权利义务的设定上显失公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第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第五百四十三条相关规定,单方面加重了消费者责任、不恰当地免除了经营者自身应承担的法定责任,相关条款同样应认定为无效。此外,会员条款中“对本计划条款与附则的解释权归洲际酒店集团所有”的规定,是典型的霸王条款,应属无效。

据了解,洲际酒店集团在中国市场拥有大量用户,其格式条款的公平性与合法性受到广泛关注。针对上述问题,京津冀三地消协组织现场向六洲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提出明确整改要求,限期对会员条款进行全面审查与修订,修改其中排除消费者诉讼权利、强制境外仲裁、适用境外法律、单方过度免责等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确保合同条款遵循公平原则。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中新经纬、蓝鲸新闻

编辑:张钰格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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