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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数字服务 要让人心中有“数”

滚动播报 04.07 10:16

(来源:扬州网)

转自:扬州网

“我只想修一张图,平台却要求至少花28元买一周会员。”来自北京的小周告诉记者,最近,她正在求职,在某国企的招聘中,报名需要上传一张白底证件照,由于手中只有蓝底证件照,小周打算用修图软件加工一下,没想到却陷入“免费修图”的陷阱。

上述现象并非个案。从网购到观影,从出行到办公,各种以“免费”“低价”为噱头,实则需要付费、附加消费的数字服务并不少见。例如,有消费者分期付款购买手机,还款时金额不对,细查才发现买手机的同时还“买”了一张超市礼品卡;有消费者在电视上开通“少儿影音包月”服务,付费后才发现自己还为“电竞加速”服务买了单……

收费数字服务沦为消费陷阱,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违背了市场诚信原则。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将“搭售”设为默认选项,无疑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杨玉龙/文

沈江江/绘

责任编辑: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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