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黑飞”!连续开出2张罚单
晚间800
近年来
无人机使用和应用行业快速发展
无人机违法违规飞行
甚至超高“黑飞”等问题随之突显
为守护空域安全秩序
筑牢公共安全防线
近日,宁都公安
连续查处2起
无人机违规飞行案件
4月1日
接上级下发的
无人机超高“黑飞”线索后
迅速组织精锐力量
开展全方位技术核查
通过精准研判
快速锁定违法嫌疑人钟某
并将其传唤到案
经调查
3月中旬钟某在小布镇
操作无人机拍摄时
多次超出规定飞行高度
严重扰乱低空秩序
构成违规“黑飞”
目前
警方依法对钟某处以行政处罚
4月3日
民警在工作中发现
辖区赖某存在无人机“黑飞”行为
通过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
依法传唤赖某到案
经查
赖某多次未经批准
在翠微峰等景点
操控一架未经实名登记的无人机
在真高超过120米的管制空域飞行
目前
违法行为人赖某因违反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相关规定
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什么是无人机“黑飞”?
无人机“黑飞”是一个俗称,特指一切违反国家空域管理、航空管理、治安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无人机飞行行为。简单来说,只要你的飞行活动缺乏法律授权或突破监管限制,就属于“黑飞”。如:未实名登记飞行、无资质飞行、未报备飞行、侵入禁飞区域、不遵守飞行限制、使用未经准入的设备等。
无人机“黑飞”可能会造成以下危害:
一、“黑飞”无人机可能会对军民通航飞行安全造成危害;
二、“黑飞”航拍可能会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公民隐私;
三、“黑飞”无人机容易对民航航线产生威胁,扰乱航空秩序;
四、“黑飞”无人机意外出现坠落会对地面人员的人身财物造成安全隐患等。
法条链接
1.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条: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应当进行实名登记,实名登记的具体范围和实施办法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制定。
2.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宁都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