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布首批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典型案例
扬眼
转自:扬子晚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4月2日公布了第一批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典型案例。此次公布的案例涉及虚构岗位诈骗、未经许可从事职业中介和培训、虚假招聘、发布就业歧视信息以及违规组织学生实习等多种违法行为,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敲响了警钟。
在求职过程中,“高薪低门槛”往往是诱人入局的第一步。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葛某等人在多家头部网络招聘平台发布搬运工、叉车工、分拣员、装卸工等招聘信息,开出的工资待遇远高于市场水平。只要有求职者前来询问,无论其自身条件如何,葛某等人均承诺能够安排合适的工作,并诱导求职者前往某物流园附近等地点进行线下面试。面试过程中,葛某等人分别扮演招工中介、用工单位负责人等角色,以物流搬运工作易造成人员受伤和物品损坏、需购买保险为由,要求求职者入职前交纳300至500元不等的“保险费”,同时承诺若3天内不做此工作可全额退款,做满20天则由公司报销。通过上述手段,葛某等人共骗取“保险费”13500元。属地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葛某等人四个月十天至六个月不等的拘役,并处相应罚金。
与直接诈骗类似,另一种常见违法行为是以招聘为名行培训收费之实。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职业技能培训许可资质,长期通过某书平台发布兼职招聘信息,以“批改作业”“视频剪辑”等工作岗位为名,在面试中以求职者“不具备入职技能”为由,诱导其签订《教育学习协议》,约定分12期支付4500元培训费,并承诺培训结束后推荐至兼职平台接单。一名求职者在听课7天后认为课程质量较差,提出解约,遭公司拒绝并被索要违约金1125元。经核查,共有11名学员参与培训,涉及培训费用总额24275元。属地人社部门依法责令该单位清除已发布的网络兼职信息,停止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同时责令停止办学、退还11人所收学费24275元,并处违法所得1.5倍罚款,共计处罚人民币36412.5元。
除了上述针对求职者个人的违法行为外,部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信息发布环节也存在严重违规。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冒用其他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名义发布某摩托车厂招聘信息,导致53名求职者前往该厂所在地应聘被拒,该公司在此过程中获取违法收入5300元。此外,该公司未经某服装加工厂委托,擅自发布该厂招聘信息,导致11名求职者前往求职时发生纠纷,且该招聘信息中标注的休息休假内容存在违法情形。更严重的是,该公司未经某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等20家用人单位委托,对外发布了上述20家单位的招聘信息。本案涉及人数众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属地人社部门依法对该公司没收违法所得5300元,并吊销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江苏省人社部门提醒广大求职者,求职过程中应仔细核查机构资质,不支付任何前期费用,不办理不明贷款,不签订非劳动合同类的不合理协议。同时,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发布真实、合法、不含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共同维护公平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杨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