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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维权之名行敲诈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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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A公司遭遇异常经营风波:短时间内,公司集中收到大量客户要求退费的申请。这些申请的话术几乎完全一致,“不退全款,我们就向监管部门举报!”“你们涉嫌虚假宣传,等着被曝光吧!”此外,这些申请退费的客户均早已结束服务期,且此前从未对服务表达过任何不满或退款诉求。如今却在短时间内统一改口,如此高度一致的退款请求,让A公司怀疑有人在蓄意操控。A公司经询问得知,这些客户都是接到了某家“热心”法律咨询公司的主动来电,在后者的“指导”下,才发起退款申请的。

非法购买个人信息

用AI筛选意向客户

这家“法律咨询公司”从哪里精准获取曾接受过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的特定人群信息?一条由犯罪嫌疑人崔某编织的从信息窃取到“职业索赔”的犯罪链条逐渐清晰。

崔某曾于2019年在一家投资咨询公司工作。在职期间,他利用工作便利,非法留存大量公司内部客户数据。2024年5月,完全没有法律背景且未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的崔某注册成立了一家所谓的“法律咨询公司”,职员只有他一人。崔某使用此前非法窃取的客户数据作为“种子名单”,并通过其他非法渠道购买公民个人信息,构建起庞大的目标客户库。他利用AI语音系统批量拨打电话,筛选意向客户后,亲自上阵,以“金融维权”“退费代理”为名与客户沟通。教授客户以“虚假宣传”“炒股亏损”等理由向A公司施压。

在持续投诉威胁下,A公司不堪其扰,为免引发更严重经营后果,最终被迫向多名客户退款。崔某按退款金额的20%至30%向客户收取“好处费”。

精准拿捏软肋投诉威胁奏效

去年7月,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对A公司这样的持牌机构而言,处理高频大量客户投诉需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应对,其商誉和正常经营将承受巨大压力。崔某深谙此道。他正是利用企业面对监管投诉时的现实压力,迫使对方为避免更大损失而妥协退款。

经查,短短四个多月,崔某先后“指导”多名客户成功索取退款共计8万余元,从中非法获利5万余元。

2025年9月10日,普陀区检察院以敲诈勒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被告人崔某提起公诉。2026年2月14日,法院判决:被告人崔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本报记者 解敏 通讯员 费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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