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建立沿海经济带司法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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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周贤忠)记者4月2日从全省法院加强海事审判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会议上获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关于建立沿海经济带法院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建立大连海事法院与沿海七市中级人民法院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凝聚护航辽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司法合力。
辽宁沿海经济带是东北主要出海通道和对外开放重要窗口。《意见》从规范立案服务、融合审判力量、强化执行联动、多元解纷协作等九个方面作出规定,全面提升海洋经济司法服务水平。
在规范立案服务方面,建立跨域立案全覆盖制度,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等途径,指导当事人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便利群众异地诉讼。
在融合审判力量方面,深化各法院涉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特色海洋产业案件的交流合作,推动涉海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构建“海事刑事审判+属地法院协同”联动模式,建立涉海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协调机制,推动民事、行政、刑事及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实质化协作。
在强化执行联动方面,搭建执行工作对话协作平台,互助开展财产查控与信用惩戒,破解异地执行难题。
《意见》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各法院之间加强多元解纷协作,深化诉调对接,实现调解资源共享与信息技术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