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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消保委提醒:创意不应当包含恶意,尊重是最好的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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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扬子晚报

近日,罗技品牌一则侮辱性营销视频引爆全网。视频嘲讽消费者的消费选择,歪曲消费者面对优惠时的正常决策。尽管事发后罗技下架视频并发布致歉声明,但并未平息众怒。罗技辱客事件并非孤例。江苏省消保委发声提醒经营者应尊重消费者的理性选择与情感价值;也建议消费者面对经营者的不尊重行为甚至侵权行为,及时取证投诉,并“用脚投票”倒逼品牌整改。

罗技品牌营销视频配文与旁白直言:“当你说‘我不会再花一分钱’时,我一降价,还不是像狗一样跑过来。”引发全网强烈声讨。这一事件也并非孤例,近年来,各类品牌轻视、冒犯消费者的案例时有发生。桃李面包为推广五仁月饼,在文案中声称,“有人说五仁不好吃,我们认为:那是因为你还年轻,还没饱尝过生活的毒打。”将口味选择与人生阅历强行绑定,以居高临下的说教姿态,贬低消费者偏好,引发全网反感。杰凯西行李箱的宣传视频中,让女模特蜷缩躺入行李箱并拉合拉链,配文“自从给女朋友买了这个大容量行李箱,高兴的她再也没有跟我吵架啦。”不仅涉嫌性别歧视,更存在安全隐患和不良价值导向,触碰公序良俗红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因此,任何品牌都没有凌驾于消费者之上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品牌营销需要创意,但是不能以冒犯和侮辱消费者为代价,这些事件看似是个别员工、单个营销方案的失误,实际上反映了部分品牌自恃市场地位,漠视消费者感受,缺乏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江苏省消保委建议经营者在企业内部强化内容审核和日常管理,坚守底线,避免为了短期流量和博眼球使用侮辱性或歧视性营销。与此同时,拒绝傲慢与偏见,以平等姿态尊重消费者的理性选择与情感价值,积极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将尊重消费者内化为经营准则。

江苏省消保委也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经营者的不尊重行为甚至侵权行为,应当及时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保存证据,并向平台以及有关部门投诉。同时,也建议消费者“用脚投票”,拒绝不尊重消费者的经营者,以消费者的选择倒逼相关品牌正视问题、及时整改,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讯员 欧欧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马燕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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