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将在全省中小学施行春秋假制度
三湘都市报
湖南中小学生即将迎来春秋假!近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科技厅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实施春秋假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正式宣告了湖南将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筹推行春秋假制度。
鼓励与法定假、春秋游活动等相连
根据《通知》,春假和秋假分别时长为2至3天,通常安排在春季学期的4月至5月、秋季学期的10月至11月。为了让假期更具“含金量”,文件明确鼓励各地各校将春秋假与法定节假日、双休日相连,或是与学校组织的春秋游、运动会、劳动周等活动衔接。
春秋假将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小学、初中可分段错峰安排。鼓励幼儿园、高中学校结合实际试行春秋假或秋假制度。这意味着,在传统的寒暑假和“五一”“十一”黄金周之外,湖南的中小学生们将拥有两个专属的“季节限定”假期,在春光秋色中走出校园、亲近自然。
“公益托管”组合拳破解家长后顾之忧
春秋假“听起来很美”,但对于双职工家庭而言,“孩子放假,家长上班”的看护矛盾如何解决?湖南此次推出的政策,在保障措施上给出了颇为细致的“官方答案”。
《通知》着重强调了“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要求各地人社部门和工会组织引导用人单位采取弹性休假、错峰休假,优先满足有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在春秋假期间调休、补休。这从源头上为家长“陪假”提供了政策支持。
对于确实无法陪伴的家庭,湖南打出“公益托管”的组合拳。《通知》明确,对确有需要在校内托管的,各地要结合实际,指导学校开放校园,安排好必要的值守教师,提供无偿托管服务。各地教育、科技、文旅、体育、团委、科协等部门要指导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青少年宫(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公益场馆面向中小学生及家庭免费或优惠开放、灵活开放。
严禁变相补课与违规收费
在赋予假期“自由”的同时,湖南此次也划下了多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旨在打消家长对于“假减负、真增负”的顾虑。
《通知》明确提出,不得因调整安排了春秋假而增减课程课时,原则上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严禁学校在春秋假期间以开放自习场所、提供托管服务等名义违规集体补课,以春秋假名义违规乱收费,或以家委会等名义向家长摊派收费。严禁春秋假期间面向中小学生组织各类隐形变异的学科类培训。
事实上,湖南对于春秋假的探索早已在基层“试水”。2025年11月,衡阳市南岳区率先试点中小学秋假,成为湖南首个公开试点区域,收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今年3月,衡阳市又在全市小学、幼儿园推行春假,将3天假期与清明假期衔接,让孩子们喜提6天小长假。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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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办学划“红线”
20条“严禁”清单发布
记者3月27日从教育部获悉,《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的通知》于近日印发,提出20条负面清单,要求严禁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学校进行考核排名,对教师进行排名奖惩,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名校率、升学率,在校园悬挂“高校生源基地”牌匾或其他诱导性升学标语。
通知提出,各地各校要深化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推进均衡编班,落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教育,纠正清理有违教育公平的招生政策和做法;持续整治“阴阳课表”、节假日违规补课、提前开学、延迟放假等行为,严格控制考试频次,规范教辅材料进校园管理,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
针对各地出现的违规办学新情况新问题,通知在负面清单方面明确,严禁幼儿园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严禁教师有偿补课或通过直播打赏、知识付费等途径向家长变相索财,发布贩卖焦虑的内容牟利;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与违背身心发展规律、与年龄特点不符的商业性活动、竞赛类活动,或者在学生志愿服务记录中弄虚作假、买卖时长等行为。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地各校要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定期排查校园及周边安全风险隐患,及时整改落实到位;深入落实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制度,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切实减轻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