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信托迎人事调整 董毅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长安信托迎来人事调整。日前,长安信托发布“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公告”。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推举本公司董事董毅同志代为履行本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全部职责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此前,西安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杜岩岫长安信托董事长职务。杜岩岫向长安信托董事会提出了辞职,辞去在长安信托担任的一切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杜岩岫的辞职自其辞职信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记者获悉,为保障董事会正常运作及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长安信托董事会会议推举董毅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职责。根据公告,代行职责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选举产生相关职务人员就任之日止。
3月26日,长安信托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这是总裁代为履职,新董事长还没定。不过,长安信托在公告中表示,上述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公开信息显示,董毅曾长期供职于西安市财政局,早前担任企业处副处长,后升至金融处处长。2024年6月,长安信托公告称,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关于核准董毅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核准,公司总裁变更为董毅。
长安信托官网显示,该公司前身是西安市信托投资公司,于1986年8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11年11月,公司整体更名改制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目前注册资本约为53.24亿元。值得关注的是,截至2021年末,长安信托资产规模为2489.28亿元,其中分布于房地产行业的资金规模较大。此后,公司连续多年未披露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