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官宣:社保“第六险”来了!谁能享受?享受多少?能否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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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记者李一能 潘高峰
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难题,到2028年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在全国范围基本实现全覆盖。昨天(3月25日),中办、国办发布《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建立适应我国基本国情,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标志着被称为社保“第六险”的长期护理保险正式在全国推开。
长期护理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规划,我国将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确立统筹城乡的制度安排,健全责任共担的资金筹集机制、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基本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运行机制,建成符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为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意见提出,率先确立统筹城乡的政策制度体系,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用人单位及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未就业城乡居民等各类群体按规定参保,基金统一建账、统筹使用。各地可先从职工等群体起步,逐步将未就业城乡居民纳入保障范围。保险统筹层次从市地级起步,实现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有条件的省份可探索推进省级统筹,确保各统筹地区政策标准相对均衡。
在筹资机制方面,建立健全单位、个人、政府、社会等多元筹资渠道,长期护理保险费率统一控制在0.3%左右,职工费率由单位和个人同比例分担,退休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与养老金水平挂钩;未就业城乡居民实行个人缴费加政府补助,制度建立当年费率可按0.15%起步,5年左右逐步过渡至标准费率;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参保类型,困难群体个人缴费获分类资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本人及近亲属参保缴费。
在待遇保障方面,坚持公平适度、兜牢底线,起步阶段重点保障重度失能人员,参保人员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经评估认定即可享受待遇。待遇享受不设起付标准,按居民政策参保的基金支付比例约50%,职工及退休人员支付比例约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同时对居家和社区护理服务给予支付倾斜。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定点机构规范护理服务费用,原则上不直接发放现金,后续将逐步完善服务项目目录,探索纳入智能化护理、辅助器具等相关内容。
意见同时要求,建立全国统一的失能等级评估标准,推动评估结果全国互认;基金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强化全流程监管,严防欺诈骗保行为;完善经办服务体系,做好保费征收、异地就医结算、政策衔接等工作,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精细化管理服务格局,保障制度平稳落地、长效运行。
社保“第六险”,能否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难题?
2026年3月25日,中办国办一纸意见落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正式从试点走向全国。这意味着,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险种之后,社保“第六险”终于有了名正言顺的身份,3亿多老年人将逐步被纳入一张全新的保障网络。
这是无数家庭期盼已久的好消息。改变过去“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辛酸与窘迫,正是长护险的使命。
回望长护险的探索之路,从2016年启动试点,十年间试点城市从首批15个扩展至49个,覆盖近3亿人,累计惠及超330万失能群众。上海作为先行者,也是唯一在全市各区推广试点的城市,到2025年底,仅青浦一区就有1.3万余名失能老人享受到服务。数字背后,是无数家庭境况的真实改善。正是这份成绩单,给了将制度在全国推开的底气。
当然,试点越深入,需要完善的地方也越清晰。评估标准如何更统一、筹资机制如何更可持续、待遇能否“随人走”,这些问题在试点阶段可以“一城一策”,如今走向全国建制,就需要集中力量一一破解。
谁能享受待遇、享受什么等级,是制度公平的第一道关口。过去实践中,评估主观性强、透明度不足的问题确实存在。但好消息是,随着全国统一失能等级评估标准的出台,以及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的支撑,跨省互认、标准透明正在成为现实。评估员的每一次上门,都将有更清晰的尺子、更规范的流程,让群众看得明白、心里踏实。
专业护理人员短缺,则是长护险落地过程中最现实的挑战。这一问题正在被正视,“长期照护师”这一新职业标准的出台,技能等级与薪酬挂钩的机制设计,让养老护理的职业发展通道逐渐被打通和改善。
还有制度统一的问题。试点十年,“一地一策”难免碎片化,但随着长护险立法进程的推进,失能评估、筹资、待遇支付、经办服务等五方面标准的全国统一正在提速。“一地申请、全国享受”,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愿景。
长护险要行稳致远,归根结底两个问题要解决:钱从哪里来?服务如何保障?
关于筹资,新出台的意见给出了清晰的框架:费率控制在0.3%左右,单位和职工同比例分担,退休人员仅个人缴费,城乡居民享受财政补助。更值得期待的是,医保、民政、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正在建立老年健康档案,提前干预降低护理触发率——这是从源头控制基金压力、让制度更可持续的长远之策。
关于服务供给,结算机制也在持续优化。从过去“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固定支付,到逐步引入服务质量、效率、满意度等关键绩效指标,制度的指挥棒正在引导护理机构向“质”看齐。对承办长护险的保险机构实施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实行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单独考核、单独监管,同时鼓励商业长护险产品开发,“基本险+商业险”的多层次保障体系正在形成。
所以说,社保“第六险”,能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难题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这场制度的落地,不是从零开始,而是站在十年试点的肩膀上。49个城市的经验教训,330万失能群众的真实受益,连续6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递进表述,都指向同一个方向:这项制度,国家有决心,社会有共识,群众有期待。
当然,制度的完善永远在路上。评估标准能否真正落地透明,护理人才队伍能否持续壮大,筹资机制能否长期可持续,服务供给能否更加多元优质——这些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打磨。但方向已经明确,路径已经清晰,剩下的就是一步一个脚印往前走。
真实世界里,可能还会有评估不公的怨气,有“服务阿姨换来换去”的无奈,但正视这些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正是制度走向成熟的必经之路。长护险从试点走向全国,不是终点,而是新起点。
长护险谁能享受?享受多少?国家医保局回应
在今天(3月26日)国新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长护险群众怎样享受待遇,能够享受哪些待遇”的问题,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张西凡表示,群众最关心的就是谁能享受、享受什么、享受多少、在哪儿享受,这也是政策设计的重中之重。
关于谁能享受。凡是经失能评估认定,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均能享受相应的照护服务并获得报销。根据现行评估标准,失能分为轻度、中度、重度3个等级。制度起步阶段,保障的对象是需求最迫切、家庭负担最重的“重度失能人员”,主要是那些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照料的人员。将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保障能力提升,国家层面将统一研究扩大至中度失能人员等。需要强调的是,为确保待遇公平和基金安全,失能等级的认定,各地将“共用一把尺子”,使用全国统一的评估标准。无论在哪个统筹地区,评估的尺子和程序都是一样的。这样做,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让每一分钱都用在真正需要的人身上。
关于享受什么。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基本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原则上不直接向失能人员发放现金。通过提供服务并报销费用,就是为确保基金用在对失能人员的照护上,让他们真正受益。立足失能人员当前最迫切的需要,国家制定了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包括协助进食、沐浴等生活照护类项目,以及常规换药等医疗护理类项目。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根据自身需要和机构建议,综合确定享受的具体服务项目。
关于享受多少。长期护理保险不设起付线。在报销比例上,对于城乡居民和单位职工实际缴费水平差异较大的地区,两类人群有所差异,体现权责对等。为确保基金可持续,确定了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即不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关于在哪儿享受。目前,为失能人员提供照护的场所主要有3类,参保人自主选择。选择居家护理的,由定点机构派员上门提供照护服务;选择定点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护理的,就近就便接受非全日的照护服务;选择入住定点长护服务机构的,由机构提供全日的照护服务。由于多数老年人的愿望是“养老不离家”,《意见》鼓励使用居家和社区照护服务,在基金支付上予以倾斜,让老年人在家里、家门口获得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