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转借他人使用!被发现加收五倍票款!青岛多部门开展联合稽查→
青岛早报
乘坐地铁、公交时
不少老年人、小学生等群体
都会刷优惠卡
一次出行能省下几元钱
但就是这份“暖心优惠”
千万不能转借他人
近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公安局、青岛地铁联合在全市轨道交通范围内开展优惠卡冒用专项稽查行动。21日上午,记者在燕儿岛路地铁站跟访,多名冒用人员被发现。
优惠票卡既能保障特定群体的基本出行需求,又能体现社会公平与人文关怀。近期,青岛地铁在开展票卡核验过程中发现部分乘客存在使用他人优惠卡乘车的行为,为进一步规范优惠乘车卡使用,岛城多部门联合在全市轨道交通范围内开展优惠卡冒用专项稽查活动。
21日10时,在地铁2号线燕儿岛路站,地铁公安、车站工作人员等在两个检票出站口,对刷优惠卡出站的乘客进行随机检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优惠卡在刷卡出站时,闸机显示灯颜色、提示音都和普通卡不同。记者发现,该地铁站在入口闸机上,设置了不要冒用优惠卡提醒。乘客在刷卡进入地铁前,就能轻松了解相关政策。现场,多名冒用优惠卡乘客被发现后,按照相关规定“交纳”了加收票款。
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我市推出敬老卡、荣军卡、爱心卡、学生卡、献血卡等实名制优惠乘车卡,按照相关规定,持卡者本人可享受免费或半价乘车优惠政策,上述票卡仅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转赠他人使用。《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乘车优惠的乘客,应当持本人有效证件乘车;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对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乘车的,可以加收线网最高票价五倍的票款。青岛地铁后续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常态化优惠卡冒用稽查,打击优惠卡冒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