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通报6起工矿企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来源:银川晚报)
记者3月19日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获悉,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现对6起工矿企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此次发布的案例涉及未批先建、特种作业无证上岗、重大事故隐患未消除等典型违法行为,多家企业及相关负责人受到相应处罚。
一、宁夏某建材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2025年11月4日,银川市应急管理局检查发现,宁夏某建材有限公司二采区存在安全隐患:+1399m与+1370m作业平台高差29m,+1416m平台至最高点超15m区段未设台阶,形成不分层“一面墙”开采。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已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消除隐患,并处1万元罚款。
二、宁夏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2026年1月5日,银川市应急管理局检查发现,宁夏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有2名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已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并处4.5万元罚款。
三、宁夏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特殊合金技术改造项目类违法等案
2026年2月25日,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检查发现,宁夏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特殊合金技术改造项目存在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未经审查即开工建设;4台压力表、4台温度表未定期检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合并处以16.5万元罚款,并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处以2.1万元罚款。
四、青铜峡市某化工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危险化学品案
2025年11月11日,吴忠市应急管理局检查发现,青铜峡市某化工有限公司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擅自将氢氧化钠溶解销售,现场扣押涉案氢氧化钠4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责令企业停止经营活动,没收氢氧化钠4吨及违法所得15.98万元,并处罚款13万元。
五、宁夏某能源实业有限公司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违法案
2025年12月1日,中卫市应急管理局检查发现,宁夏某能源实业有限公司:1.未按设计要求在DCS系统设置3#焦炉废水泵(J0301A3/A4)电流(II-J0301AB)监测;2.未按设计要求在DCS系统设置焦炉集水坑液位高联锁启动3#炉焦炉废水A3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消除隐患,并处罚款1万元。
六、宁夏某铝业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案
2025年12月11日,宁东应急管理局检查发现,宁夏某铝业有限公司存在三项重大事故隐患:人员休息室设在熔融金属吊运跨地坪区域;事故应急池积水;生产厂长郑某友入职超6个月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消除隐患,并处罚款5万元。
审核:孙瑞亭 李振文
编辑:刘沛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