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规范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记者邢生祥)青海省人社厅、青海省财政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规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的通知,从4月1日起,青海施行新政策进一步规范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根据通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新政策打通了符合条件的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享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缴费补贴的通道;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只有参加城乡居民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才能享受缴费补贴。
通知明确,征地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补贴对象,按照实际缴费金额核算补贴资金;以单位职工身份参保的补贴对象,按照个人缴费金额核算补贴资金。
征地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资金由社保经办机构一次性计入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合并形成新的个人账户储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