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地 再延长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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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意见》对外发布,对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延包试点)作出具体部署。
试点进程
今年将在29个省(区、市)全面开展整省试点。
工作要求
坚持集体所有制不动摇。
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
坚持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延包基准
以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为基础,以二轮承包合同到期为起点,再延长30年。
核心要求
以户为单位开展延包,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到期的,原则上要在期满后1年内完成延包工作。
延包试点工作15条意见
稳妥有序开展延包试点
(一)坚持延包原则。以户为单位开展延包,不能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不能借机违法调整或收回农户承包地。
(二)依法依规从严掌握“小调整”。
(三)规范延包程序。要按照延包工作规程确定的成立工作小组、摸底核实、制定方案、开展调查、审核公示、签订合同、完善证书、资料归档等程序规范开展试点。
(四)妥善解决突出矛盾。
加强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保护
(五)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承包权益。充分保障出嫁、离婚、丧偶妇女和入赘婿等群体的知情权、参与权,做好跨区域协调工作。
(六)依法收回消亡户承包地。
(七)严格机动地和新增耕地管理。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5%,且不得新增。
(八)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坚持确权到户到地。
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
(九)全面开展合同网签。
(十)加强档案管理。
(十一)做好与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序衔接。
(十二)保障流转土地稳定经营。坚决遏制流转土地“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
加强组织领导
(十三)健全工作机制。
(十四)做好宣传引导。
(十五)加强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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