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84次主任会议
(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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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16日讯 (记者 王皓)3月16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84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3月25日至26日在呼和浩特召开。
受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伟中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韶春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议程草案。根据主任会议建议,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将审议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办法草案修改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 审议自治区农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促进条例草案、草原保护和管理条例草案、征兵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审查包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包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通辽市城市行道树管理条例、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立法条例、鄂伦春自治旗立法条例、鄂温克族自治旗立法条例。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还将安排: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八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宏范、丁绣峰、李玉刚、艾丽华、李秉荣、吴艳刚,秘书长万超岐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