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刷视频“领红包” 反被扣走798元
成都日报
转自:成都日报锦观
老人刷视频“领红包” 反被扣走798元
消协揭秘“走路赚钱”扣费陷阱
近日,四川天府新区消费者协会通报2025年度一起针对老年人的群体性消费侵权事件:一家科技有限公司以“走路赚钱”“免费领红包”为诱饵,诱导老年人误触支付,短时间内引发投诉超1800件,涉及金额140余万元。经消协介入督办,涉事企业已完成全额退款及整改。
事件回顾
累计超过1800件
受害人多为老年人
2025年4月11日起,天府新区消协陆续接到多名老年消费者子女投诉。投诉反映,家中老人在刷手机视频时,被“走路赚钱”“免费领红包”等广告吸引,点击“立即领取”后,页面直接跳转支付宝快捷支付,被扣除798元,交易备注为“某App年度会员费”,然而老人并未实际使用过该App的任何功能。家属联系该公司退款时,其客服电话长期占线或无人接听,维权陷入困境。
接到投诉后,天府新区消协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鉴于投诉在短期内迅速爆发,累计超过1800件,涉及金额高达140余万元,且受害人多为对手机操作不熟悉的老年人,天府新区消协工作人员逐一与老年人电话沟通,耐心引导其回忆点击场景、协助查阅支付记录,并同步记录关键信息,交叉核对关键数据。在核实基础上,分批次向被投诉企业发送交易截图等佐证材料,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指出其经营问题。经多轮沟通,被投诉企业最终同意配合退费。经天府新区消协回访确认,绝大多数投诉人在提交投诉后5个工作日内收到了退款。
在处理退费的同时,天府新区消协对投诉内容进行深度分析,认为“走路赚钱”等诱导话术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遂将相关线索移交至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随即会同消协共同约谈被投诉企业负责人。5月20日,天府新区消协邀请消费者代表、领域专家进行专题研讨,梳理出被投诉企业存在的问题,向其提出整改建议。被投诉企业积极响应,对页面提示和售后服务进行了优化,后续已停止该项会员扣费业务。
消协提示
已构成对消费者
合法权益的侵害
“该案是一起典型的利用‘免费’‘赚钱’等话术诱导老年消费者的新型消费纠纷。”天府新区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被投诉企业在支付页面未作清晰提示,也未设置二次确认环节,导致老年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扣费。这类营销模式的实质,是以模糊关键信息的方式剥夺消费者的知情权,以技术跳转的手段限缩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已构成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
天府新区消协提醒广大老年群体:刷视频、看资讯时,对“走路赚钱”“免费领红包”等诱导性广告要保持高度警惕;点击任何“立即领取”按钮前,应仔细核对页面信息,确认是否涉及支付行为;建议为手机支付设置密码,避免因误操作造成财产损失。
律师说法
企业不仅要退钱
或面临罚款
该案中老年人在误导下被扣费,从法律角度看,消费者可依据哪些情形主张撤销合同?
“从本质上来说,本案系合同法律关系,系消费者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四川坤弘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娇结合相关法律条款作出进一步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因重大误解、欺诈作出的民事行为,行为人或受欺诈方有权要求撤销合同。该纠纷中,从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走路赚钱”“免费领红包”广告页面,到迅速转入快捷支付页面,这期间对如何走路赚钱、领红包和App功能、收费规则等均无明显说明及提示,此行为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及选择权,消费者有权以受误导、欺诈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为由主张撤销。若合同依法撤销,某科技有限公司应当退还收取的所谓“App年度会员费”。
吕娇表示,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还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该公司若被认定为虚假宣传,可能面临罚款,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张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