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向昀受贿案一审宣判
环球网
本文转自【贵州高院】;
2026年3月16日,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向昀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向昀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对向昀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9年至2023年,被告人向昀担任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个人获取工程项目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821万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向昀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向昀有立功表现;受贿犯罪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向昀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来源:遵义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