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李春良被提起公诉!被控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敛财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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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16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春良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李春良作出逮捕决定。近日,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春良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春良利用担任中央组织部干部二局二处处长、干部二局副局长、巡视员、干部四局局长,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李春良离职后,利用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春良1963年2月生,河北霸州人。曾任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
2023年4月11日消息,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免去李春良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2025年5月李春良落马,同年11月10日被开除党籍。通报称其纪法意识淡薄,对抗组织审查;弃守廉洁底线,胆大妄为,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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