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说| 债务危机引发连锁反应,锦龙股份控风险丛生
界面新闻
锦龙股份(000712.SZ)风波不断。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卷入一桩涉案金额高达4.89亿元的重大诉讼,与此同时,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大笔股份因债务纠纷被司法处置。
在首次拍卖逾九成流拍之后,剩余6300万股股份的第二次司法拍卖于2026年3月落槌,其中5250万股被多方买家分散竞得。
一起巨额诉讼与连续的股份法拍,令这家区域金控平台的风险集中暴露。此番连环危机显示出锦龙股份在股权结构、债务风险和经营业绩等多方面的失衡。
公司对中山证券的高度依赖与控股股东财务困境叠加,导致股权质押比例畸高、股份冻结拍卖频发;由于券商子公司盈利承压、资产减值计提不足以及巨额潜在赔偿又进一步加剧了母公司的不确定性。后续影响或还远不止于此。
债务危机升级
锦龙股份核心资产是其持有的中山证券67.78%股权。这一控股权来之不易:公司早年通过增资和收购取得中山证券的控股地位,将其打造为主营证券业务的平台。
2023年,锦龙股份一度筹划出售所持全部67.78%中山证券股权,并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预挂牌以引入受让方。多家意向方进行了尽调接洽,但公司最终以“防止出售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无具体业务”为由终止重组计划。
控股子公司股权未能出售变现,控股股东转而频繁质押股票融资,埋下股权冻结和被动拍卖的导火索。2024年7月,锦龙股份实控人杨志茂控制的新世纪公司就因未清偿融资债务,被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其前期质押给债权人的锦龙股份流通股。
2025年,债务危机升级。1月,杨志茂和新世纪公司所持部分锦龙股份将被司法拍卖,合计6230万股,其中杨志茂持有的6030万股几乎是其直接持股的九成。执行案件的债权人为中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广东分公司,该机构早在2024年7月已冻结上述股份,并办理了强制执行公证债权文书。
值得注意的是,锦龙股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几乎已“逼近极限”。截至2025年初数据,新世纪公司持有的锦龙股份有97.98%已用于质押融资,杨志茂质押比例更高达99.25%,另一一致行动人朱凤廉亦质押了94.54%的持股。
如此高比例质押使得一旦资金链紧张或股价下跌,质押爆仓将触发司法处置。事实上,新世纪公司和杨志茂在中信资管之外还面临其他债权人的执行案件。其中包括2024年10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新世纪公司质押给信托机构的5400万股锦龙股份(占其持股20%以上),对应债务本金合计约3.25亿元。
债务压顶之下,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轮番冻结和拍卖,锦龙股份的股权结构也因此频繁生变。
最新一轮危机发生在实控人配偶朱凤廉女士所持股份上。朱凤廉持有锦龙股份1.321亿股(14.74%),其所持超过一半股份(约7621万股)早在2025年2月25日即被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2025年12月,锦龙股份披露朱凤廉所持6900万股将被司法拍卖,市场价约合9亿元。这些股份在1月初首次拍卖,18个标的中有17个无人问津——根据京东司法拍卖平台成交确认书,仅两名自然人以底价合计拍得600万股,剩余6,300万股因无人出价而流拍。
最新一轮的拍卖结果显示,共有9名买家以最高应价胜出,合计竞得5250万股,成交总价约5.24亿元。竞买方包括成都金耀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以及王梓旭、赖岳宽等自然人,单笔多以3495.55万元的底价竞得350万股流通股。
锦龙股份强调本次拍卖“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控人的股份”,拍卖即使完成也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新世纪公司仍持股14.79%为控股股东,杨志茂先生仍为实际控制人。
中山证券承压
作为锦龙股份利润的重要来源,中山证券近年业绩起伏不定,经营压力显而易见。
2025年,锦龙股份归母净利润扭亏为盈,达1.52亿元。表面上业绩大幅改善,但主要得益于处置东莞证券股权的一次性收益。当期锦龙股份确认投资收益7.25亿元,同比大增101%,其中出售部分东莞证券股权贡献了主要增量。
扣除这类非经常性收益,子公司中山证券业绩仍然承压。2025年前三季度,锦龙股份利息净收入为-2.28亿元(利息支出大于收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达1.40亿元,均主要由中山证券“贡献”。
不过,随着市场回暖,中山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同比增长,去年前三季度达到2.65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96亿元提升约35%。值得注意的是,少数股东损益为-262.8万元,这表明中山证券等控股子公司当期可能仍未实现净利,锦龙股份盈利主要靠非常项目支撑。
当前最令市场担忧的是中山证券卷入的重大诉讼案对财务的冲击。根据公告,吉林省长春中院已受理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起诉招商银行无锡分行、中山证券等被告的案件,索赔请求达4.89亿元。
纠纷缘起于2014年的一笔委托贷款:招商银行无锡分行彼时委托中山证券设立定向资管计划,将3.5亿元资金通过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贷给吉林柳河米业,结果贷款到期未能收回。更为离奇的是,原告光大银行长春分行称其员工与柳河米业实际控制人伪造了相关协议和投资指令,盗用了该行存款开展所谓“委托定向投资”,致使3.5亿元资金被挪用放贷并遭受损失。
光大银行现诉请法院判令中山证券等多名被告对3.5亿元本金及利息(截至2025年10月15日暂计1.39亿元利息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合计诉讼金额约4.8938亿元。截至公告日,该案尚未开庭审理,中山证券表示将积极应诉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权益。
由于案件未判决生效,对中山证券当期或未来利润的影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一旦中山证券被判承担赔偿责任,如按最坏情形需赔付数亿元,这相当于吞噬公司近几年的全部利润,并可能严重削弱中山证券的资本金。4.89亿元大约占到锦龙股份净资产的20%。
除了上述案件,中山证券还有两个大额未决事项:一是百瑞信托与中山证券的证券纠纷,涉案金额5603.38万元,目前处于仲裁中;二是福建海峡银行起诉中山证券的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涉及3406.49万元,案件在审理中。
券商巨额诉讼往往会引发证券监管部门的问询和风控排查。若中山证券在此案中被认定存在业务违规或内控失职,不排除监管机构对其采取监管措施,包括责令整改、增加资本金或提高风险资本准备等,这些都将对锦龙股份未来业绩和资信带来间接影响。
控制权已动摇
锦龙股份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债务问题由来已久。实控人杨志茂曾是东莞知名富豪,其控制的新世纪公司主要资产即为锦龙股份股权。
尽管接连发生的司法拍卖尚未立即动摇锦龙股份的控制权,但风险正逐步累积。在杨志茂通过新世纪公司持股未被拍卖、朱凤廉亦尚有约一半股份未遇强制变现的情况下,杨氏家族目前合计控制着公司约33.55%的股权。
锦龙股份再三强调,最新的拍卖不涉及控股股东本身的股份,控制人不会变化。然而这种稳定只是相对的若后续拍卖中出现实力买家一次性接盘大笔股份,不排除锦龙股份股东版图中出现新的重要股东,对公司决策施加影响。
以中信资管为例,其获取的3700万股锦龙股份目前并未参与公司经营,但不排除其基于债转股逻辑长期持有或谋求权益保障。又如朱凤廉待拍的6,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03%,一旦被单一主体拍得,将进入前两大股东之列。
更深层次的影响在于公司治理和持续经营。控股股东深陷债务泥潭,无暇也无力对上市公司提供资源支持。例如,中山证券如因巨额赔偿需要补充资本金,原本应由大股东承担增资义务,但目前杨志茂方面恐难以筹措资金。届时,不排除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为券商“输血”,从而改变锦龙股份的股东结构和治理格局。
锦龙股份当前正处在债务与诉讼交织的危机关口。一边是中山证券的业绩压力和巨额诉讼悬顶,可能冲击公司财务;另一边是控股股东股权质押链条的连续断裂,威胁公司控制权稳定。
在监管日益重视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的背景下,如何化解诉讼损失、重组债务结构、引入增量资金,进而平衡好“大股东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与券商子公司”之间的多重关系,将决定锦龙股份能否走出这场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