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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黑烂掉的芭蕉芋泡药水、上色后变成“天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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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麻作为名贵中药材,具有镇静安神、治疗头痛眩晕等功效。然而,红星新闻记者近期接到不少消费者投诉称,自己疑似在网络上买到了假天麻。

为揭开制作销售假天麻背后的黑产,今年春节前后,记者耗时月余走访云南多地发现,一些建在村落里的隐蔽地下工厂,通过添加特制药水、泡亚硫酸钠,上人工色素等方法,让成本4毛钱一斤的芭蕉芋,成了数百元甚至上千元一斤的名贵中药材天麻。

不仅如此,还有制假工厂会将发黑,甚至烂掉的芭蕉芋反复加工,做成假天麻销售。为了让芭蕉芋更像真天麻,地下工厂还能依照天麻鹦哥嘴、凹肚脐的特性仿制,让普通消费者真假难辨。这样的假天麻制成品,工厂每日能产出约600斤。

按2020版《中国药典》记载,天麻为兰科植物的干燥块茎。具有息风止痉、祛风通络的功效,既是食品又是名贵中药材;而据中国医药信息查询平台介绍,芭蕉芋为美人蕉属草本植物,有清热利湿等功效,也用于做淀粉、粉条等食品。未被列入2020版《中国药典》‌,与天麻的属性、功效完全不同。

常年与中药材打交道的四川某中医诊所负责人卢玮告诉记者,如果本该用天麻治病却误用了芭蕉芋,不仅耽误治疗,让病情变重。脾胃不好的人误用后,可能会刺激肠胃,出现呕吐、腹泻等问题。

或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律师:芭蕉芋冒充天麻销售,情节严重或触犯刑法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通过加工芭蕉芋冒充天麻售卖,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则可定性为假药。情节严重的厂家与销售者,均可能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也提出,生产厂家用芭蕉芋添加氧化剂、人工色素等办法仿制成天麻对外销售,属于以假充真、冒充药品的严重违法行为。在赵良善看来,实施上述造假行为,或将同时承担行政、刑事、民事三重法律责任。

赵良善表示,如在行政方面,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将被没收假药、违法所得及相关原料设备,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

刑事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根据危害后果可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民事方面,依照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向消费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截至发稿,记者已就掌握的情况,向云南省保山市市场监管投诉热线进行举报反馈。接线工作人员表示将有专人联系了解情况。

来源:红星新闻记者 杨雨奇

编辑:陈楚仪 校对:蔡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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