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顾客被当直播引流背景板:存在多重侵权风险
(来源:河北新闻网)
转自:河北新闻网
【#律师解读顾客被当直播引流背景板#:存在多重侵权风险】#商家直播拍摄顾客存在多重侵权风险#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临近,消费者权益保护话题再度成为关注焦点。 近日,网友薛先生向纵览新闻记者反映,他常去的一家餐饮店多次在自助取餐区进行直播,顾客就餐过程中屡屡“被入镜”,引发对个人肖像权和隐私权的担忧。#餐厅吃饭却被商家当直播引流背景板#针对薛先生的遭遇,河北时音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红表示,该店在未征得顾客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直播,存在多重侵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商家在店内直播时拍摄顾客画面,已涉嫌违反上述规定。陈红进一步分析,直播过程中可能暴露顾客用餐、交谈等私密活动,若画面未经处理直接对外传播,还可能构成对顾客隐私权的侵害。即便商家在店内设置了“本店正在直播”的提示牌,也不能作为免责依据。“顾客进店消费,不等于同意自己被直播,更不等于同意将肖像用于商业用途。”陈红解释,个人同意应当明确、具体,商家若需使用顾客肖像进行宣传或引流,必须获得顾客本人的明确授权。针对直播侵权这一新兴问题,陈红表示,当前相关治理仍处于探索阶段。公众隐私与商业表达的边界如何划分,需要在现有判例基础上逐步积累经验,待突出问题显现后再推动专项立法,这是一个多方利益均衡、不断试错与修正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