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拨付4.1亿元 支持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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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民政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辽宁省财政厅积极筹措资金,2026年以来已累计下达4.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此项举措不仅缓解了万千家庭的照护压力,更通过市场机制促进了养老服务业升级发展。
从2026年1月1日起,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居住地为辽宁省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以通过“民政通”申请每月最高800元的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补贴资金通过“民政通”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发放,消费券抵扣比例为50%。补贴项目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涵盖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多项服务内容。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省民政厅加强专项资金执行监控,定期调度各市资金支出进度,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专项资金真正惠民利民。
编辑:张承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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