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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专属提醒!在三河、燕郊消费,这些事一定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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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河市消费维权中心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提示

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围绕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26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提升消费品质”,结合当前消费热点和民生重点领域消费情况,三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河市消费维权中心发布“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提示,以此引导广大消费者安全理性消费,帮助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强化依法维权观念,规避潜在消费风险。

挑选商品看仔细。消费者购买商品首选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管理规范的线下商超或运营时间长、网友反响好、售后体系完善的正规电商平台。选购商品时,一定要注意商品或其包装上是否标注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失效日期(限期使用的产品)等信息;对于大部分家用电器、电动自行车、儿童玩具等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还要查看其是否标注有“3C”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食品安全记心间。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外包装是否完整无破损,标签标注是否清楚,内容是否齐全,是否超过保质期,是否按照标示的贮存条件进行贮存等。购买散装食品时要观察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外出就餐应选择持有有效许可证件、内外环境整洁、设施设备齐全、人员着装规范的餐饮服务场所。用餐时应注意食物感官性状是否异常,熟制食物是否烧熟煮透,慎重选择冷荤凉菜、生食水产品、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和长江禁捕水域渔获物。保持良好饮食习惯,注意荤素搭配,避免暴饮暴食。

明码标价防欺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应当明码标价。消费者选购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注意商家是否对所售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或者所提供服务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进行显著标识,要学会识别并果断拒绝不履行价格承诺、拒不按约定折抵价款等价格欺诈行为,遇到涉嫌价格欺诈行为,及时保留证据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直播购物要谨慎。“网络直播带货”已成为时下流行的购物方式,消费者选择“直播带货”购物方式时,应优先选择正规直播平台,下单前仔细了解主播所推荐商品的来源、功能、质量、价格以及送货方式、退换货规则等情况,要货比三家,全面考量,切勿盲目跟风购买,冲动消费。收到商品时,当场进行查验,仔细鉴别商品是否与网站图片及宣传信息一致,观察商品外观有无破损、功能是否正常、配件是否齐全,食品药品类商品是否在保质期内,确认无误后,再行签收。

预付消费多留心。要提前仔细了解商家的证照情况、经营状况、市场口碑和社会信誉等情况,尽量选择经营时间较长、经营状况稳定、口碑较好的商家进行消费。办理预付卡时,务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预付卡的使用规则、有效期、退款政策、违约责任等条款,按需充值,规避潜在风险。每次消费后,及时查看当次消费金额和剩余金额,确保资金使用正常。

消费维权有法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拥有安全保障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依法结社权、知识获取权、维护尊严权、监督权九项权利。当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或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投诉,必要时也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消费者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选择最便捷、最有效的方式。

在此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消费,都要妥善保存发票、小票、相关聊天记录、付款记录、合同等凭证,尽早收集,及时维权。

最后,愿广大消费者、经营者、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力量携起手来,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广大消费者能够真正的安心消费,进一步提升消费品质。

2026年3月14日

编辑丨李久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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