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游”“VIP团”“抽奖购”全是套路,四川通报多起旅游市场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文/图
3月13日,我省多个部门、机构联合召开“保护消费权益 提升消费品质”新闻通报会。会上发布了四川省2025年度消费维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其中三起涉及旅游领域的案件引发关注。从“网络招徕+零负团费”到保险公司违规组织出境游,再到景区虚假有奖销售,三起案件覆盖了旅游消费的主要环节,一起来看看。
新闻通报会现场。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查处的某旅行社组织“不合理低价游”案,成为全国首例完整查清“网络招徕—地接服务—购物返佣”全链条的跨省协办案件。该旅行社组织15名游客参加“九寨沟—黄龙”行程,其中8名游客通过向网络招徕公司“买团”方式获得。旅行社不仅未收取团费,反而向网络招徕公司支付8220元“买团费”,再通过行程中安排的购物店获取回扣13706元。执法人员创新“资金流逆向追踪法”,突破性采用“共同违法”认定方式,对旅行社、责任人、导游及外省网络招徕公司全面追责。最终,该旅行社被罚没80055.4元、停业整顿一个月,责任人及导游分别被处以罚款和暂扣证件,3家外省网络招徕公司也受到当地行政处罚。该案入选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2025年旅游市场强制消费问题典型案例”,为破解新型旅游违法取证难、监管难提供了可借鉴经验。
眉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查处的某保险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揭开了以“客户回馈”为名收割老年消费者的惯用套路。2025年4月,有消费者举报称,其父母参加某保险公司组织的“VIP尊享旅行团”前往越南旅游。该团队以1580元/人的低价招徕120余名老年人,行程中却有一半时间为购物点,两位老人在行程中累计消费高达5万余元。经查,该保险公司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通过客户微信群对外宣传招徕,出发前未签订旅行合同。执法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罚款4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189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全额退还购物款项。该案向市场传递了“伪装形式再隐蔽,违法本质难遁形”的强烈信号,更通过个案示范为老年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清晰指引——即便未签订正规旅游合同,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宣传单页等均可构成维权证据链,打破了“熟人介绍难维权”“举证无门”的困境,切实守护了老年群体的财产安全与消费尊严。
成都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武侯支队查处的某饰品店虚假有奖销售案,揭示了旅游集散地常见的消费陷阱。该店印制1万张“集五福活动”刮刮卡,其中“福”字卡500张可作2000元抵扣券。但无论消费者是否抽中“福”字,店员都采取各种方式诱导其购买“金镶玉”饰品。经查,该店共销售9件饰品,销售金额5571元,违法所得3081元。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081元、并处违法所得8倍罚款24648元的行政处罚,罚没合计27729元。该案的查处有效净化了旅游集散地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