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保险自动扣费成谜!大同保险经纪的“变脸神技”︱315守护消费

市场资讯 03.13 16:57

来源:北京商报

监管禁令高悬,诱导性保险营销却在暗度陈仓。“免费送保障”的诱人话术背后,藏着一张看不见的扣费网。当消费者以为是“薅羊毛”的福利,实则已踏入精心设计的投保陷阱。

偶然的一天,王希(化名)查询了自己的银行流水,却意外发现了一笔莫名的划款,指向了保险扣费。而他从未输入过支付密码,也未主动点击付款。带着王希的疑惑,北京商报记者深入了解,发现这背后是一个包含了“换马甲引流+默认协议扣款”的互联网保险陷阱。

这场“狡兔三窟”的博弈中,谁在操控这条看不见的扣费链?谁该为“假身份”“空保障”买单?

领福利不成反被扣费

“本想随手薅个小福利,没想到反倒被人薅了羊毛。”同北京商报记者谈论这个经历时,王希一脸无奈,他表示,自己银行卡上莫名多了一笔来自湖北大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保险经纪”)的扣费记录。

王希坦言,各类互联网平台上的福利活动,自己几乎都会凑个热闹。可直到收到银行卡扣费提醒,才猛然惊醒,竟稀里糊涂“被买”了保险。

“我再爱薅羊毛,也知道保护自己的钱袋子。”谈及此事,王希的语气格外笃定,反复强调自己的谨慎,“我从来不会在这类福利平台上输入支付密码和银行卡密码,怎么就会被保险扣钱呢?这事儿太离谱、太不正常了。”

众所周知,购买任何一款保险产品,都离不开被保险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核心个人信息,少一样都无法完成投保。带着这个疑问,北京商报记者让王希仔细回忆,近期是否在某个平台提交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沉思片刻后,王希突然想起,不久前他曾在一个名为“长期保”的平台上填写过相关信息。

北京商报记者多方查询发现,王希口中的“长期保”,并非什么正规的保险平台,而是一个微信服务号。点开该服务号首页,其认证主体显示为厦门献派同淼科技有限公司。这个看似与保险无关的公司,竟成了这场“扣费风波”的关键线索。

北京商报记者关注了“长期保”后,页面随即弹出一条对话消息:“感谢您的关注!您已成为【长期保】的特邀用户!最高可申请600万报销补充金!凭手机号和身份信息即可申请!点击下方,领取额度。”

点击“领取”进入赠送界面后,北京商报记者发现,该页面是一个保险免费领取页面,页面显示,免费领福利,包括“300万重大疾病保障金”“100万交通意外保障金”。页面下方的“保险经纪服务协议”显示,提供保险经纪服务的是“大同保险经纪”。

在页面引导下,记者一步步填写了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完成信息录入,点击醒目的“免费领取”按钮,页面瞬间被一个更诱人的“第二重好礼”覆盖,显示“恭喜您获得600万医疗保障”“大病小病都能保、赔付范围广”。该产品实际为一价格0.6元的保险,且已经填好身份证、手机号等个人信息。记者本以为保险领取过程已经结束,可点击完“为XXX投保”时,页面再次弹出,要求记者“优化”保障。页面上,“优化版”保障方案占据了视觉“C位”,赔付额度、保障范围的宣传语被放大加粗,极具吸引力。最核心信息——每月92元的保费,却被设计得格外隐蔽。

按照页面指引,记者点击“同意并继续”,随即页面弹出要记者选取银行的画面,接下来就是选取的银行发送验证码,输入验证码同意扣款协议的环节,而在画面的底部,是一个默认且不需要阅读的“支付服务协议”。

由于天然的警惕心,记者并没有在此时输入银行发来的验证码同意扣款协议,但是王希的“入坑”过程基本已经还原:通过免费福利制造投保陷阱,再通过签订支付服务协议完成扣费。不知不觉间默认同意的支付服务协议便是无需输入密码也能完成支付的主要原因。

还原了入坑过程后,王希赶紧查询自己名下保单情况。但令王希疑惑的是,自己名下仅有一张自己实际付款购买的保单,保单信息显示,该保单由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盛财险”)承保,保障内容包括一般住院医疗300万元和重疾住院医疗600万元。

“我最开始领取的免费福利呢?”王希满是疑惑。

为了帮王希验证虚实,同样领取了赠险的北京商报记者也前往官方平台金事通App进行确认,发现自己名下也没有任何包括“300万重大疾病保障”“100万交通意外保障”的赠险。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大同保险经纪宣传免费赠险却未实际履行投保义务,构成欺诈性经营,违背了诚实守信原则。

“所谓的赠险不过是空头支票,最终只是让消费者徒增焦虑、消耗信任。”业内人士表示,监管部门应对此类“有宣传无履约”的营销模式予以重点关注,防止其演变为新型消费陷阱。

“狡兔三窟”的投保入口

据了解,“长期保”的认证主体为厦门献派同淼科技有限公司,后者为自然人独资公司,与大同保险经纪并没有直接关系。

既然如此,厦门献派同淼科技有限公司认证的微信服务号为何能提供大同保险经纪的投保链接,当北京商报记者想进一步了解时,却发现“长期保”已经被“封号”,相关页面显示:“该账号存在安全风险,已被停止使用。”

事情并没有随着“长期保”被封而结束,记者再次尝试在微信搜索“大同保险经纪”时,一个名叫“安易保”的平台引起了记者注意。记者关注“安易保”后,几乎同样的戏码再次出现,该账号向记者发来了相似的对话消息:“亲,感谢关注安易保,0元领取300万重大疾病保障,重大疾病来袭不用慌!最高300万医疗保障金,覆盖多种高发疾病,点击免费领福利……”而链接跳转的,又是一模一样的大同保险经纪保险领取、保险升级、签约扣费页面。

不仅如此,北京商报记者还接到了一个400开头的来电,来电人员称:“帮您升级一下医保的报销比例。”记者点开对方发送的以“沅虑科技”开头的短信链接,发现这还是大同保险经纪的保险领取链接。

这一系列操作揭示了一个清晰的模式:第三方借壳引流,在其他渠道以赠险为诱饵,诱导用户进入投保流程;路径高度一致,所有入口最终都导向同一套产品页面,形成“多点触达、统一转化”的隐蔽链条。

投保入口遍地,却没有以大同保险经纪名义开通的微信公众号和服务号,甚至还有消费者找错了“门头”。今年1月,大童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曾发布声明表示,“近期,公司关注到市场上存在名为“大同保险经纪”的主体,因其名称与公司核心品牌名称发音相近、字形相似,已导致部分客户产生混淆,误将其与公司视为关联主体,给客户的服务选择及市场秩序带来一定影响”。

业内人士指出:“这本质上是一种‘影子运营’模式。平台利用个体工商户等低门槛主体注册账号,规避了对保险销售资质的严格审查,同时借助社交传播实现低成本、广覆盖的获客。这种‘换马甲、跑流程’的做法,正是当前监管难点所在。”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孙宇昊表示,多个无直接关联的主体反复“换马甲”的做法,极大地增加了监管难度,主要体现在主体识别难、行为追踪难和责任追究难三个方面。这种操作模式实质上规避了保险经纪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的合规要求,属于典型的规避监管行为,是典型的扰乱保险市场秩序的行为。

鱼目混珠的官网

当北京商报记者试图通过大同保险经纪官网进一步了解这家机构时,官网上的信息让人眼前“一惊又一惊”。

打开官网首页,一行醒目的宣传语瞬间映入眼帘:“大同经纪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是世界500强企业”。世界500强这个被全球商业界奉为金字招牌的称号,竟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一家保险经纪公司的主页上。

去年8月,最新的《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发布,北京商报记者并未在榜单中查询到大同保险经纪的名字。付建表示,该公司宣称是世界500强,如果与客观事实不符,则是典型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作出投保决策。

此外,大同保险经纪在官网还提到:“控股股东联想控股集团创办于1984年,2012年综合营业额2266亿元,总资产1872亿元,是世界500强企业。”

然而,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的信息,大同保险经纪共有两位股东,分别是自然人刘某某和融御风险管理咨询(武汉)有限公司。并不包括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想控股”)。

北京商报记者就股权问题致函联想控股求证,联想控股表示:“公司不持有大同保险经纪的股份,对方在其官网宣称联想控股为其控股股东属于不实信息,公司会采取必要方式要求对方予以更正。”

“这些行为可能构成虚假商业宣传。”孙宇昊表示,此种虚假宣传不仅严重误导了消费者,使其基于对公司实力和背景的错误认识而选择其服务,还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损害了其他诚信经营的同业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北京商报记者就相关问题致函大同保险经纪、融盛财险进行采访,但截至发稿未获得回复。

莫让“保险”变成“危险”

保险的本质,本应是抵御风险的“安全网”,而非在层层套路中演变为一场信息不对称的博弈。越来越多的案例表明,在当前的互联网保险交易中,消费者往往处于信息劣势,成为规则制定的被动接受者。

要真正治理乱象、重塑健康有序的行业生态,让保险回归“保障”本源,绝不能仅靠消费者“擦亮双眼”去识别陷阱,平台方更应主动担起主体责任,从源头杜绝误导与欺骗。

事实上,监管层早已对类似问题亮起红灯。早在2020年,原银保监会已就“首月0元”“首月1元”等欺骗投保人问题,对多家保险公司、经纪机构予以通报和处罚。此后,监管部门还发布了《关于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有关风险的提示》,要求通过互联网等方式承保的业务,投保人完成单个产品投保流程后,应明确告知其投保流程已完成。不应使用“保障完善”“产品升级”“保障提升”等词汇,不当引导投保人进行新的投保或保全动作。

孙宇昊表示,要从根源上消弭乱象,大同保险经纪必须立即停止此类误导性营销,建立严格的内部合规审查机制,确保所有宣传内容真实准确、销售过程透明合规,在售前、售中、售后全流程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特别是要对保险产品的关键信息,如保费、保障范围、免责条款、退保损失等进行显著、明确、通俗易懂地提示和说明,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客户。作为保险服务的提供方,融盛财险等保险公司不能因业务由中介代理而免责,必须依据相关监管规定,切实承担起对合作中介机构的准入管理、行为监督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体责任。

当“保险”沦为“危险”,不仅是消费者的损失,更是整个行业的信任危机。唯有平台自律、监管发力、企业尽责,才能让每一份保单,真正承载起“守护”的意义。

北京商报金融调查小组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