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号文:土地财政彻底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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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然资源部联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号),原文见后。
这份文件对地方政府的影响是实质性且多维度的, 核心是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盘活+省级统筹”,直接冲击传统土地财政模式,但也倒逼高质量发展转型。以下基于文件原文(第十条为核心条款)结合官方解读和市场分析,逐层拆解影响:
01
土地出让自主权大幅收紧,市县“卖地自由”基本结束
文件明确:对已实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联网的省份,“十五五”期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省级政府统一统筹使用(第十条)。
年度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得超过盘活存量土地面积(建立挂钩机制,部里定期监测)。
影响:
市县政府无法再自行大规模新增卖地,必须先上报省级、经统筹分配。
过去“批地即赚钱”的模式被堵死,地方无序扩张被严格管控。
省级有权在全省范围内调剂指标,向重点项目倾斜,市县竞争更激烈。
02
土地财政收入面临断崖式压力(最直接、最痛的冲击)
新增建设用地原则上不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第十条明确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和民生事业)。
例外仅限极小比例(如城中村改造零星地≤10%、保障房、公用设施)。
影响:
土地出让金(过去占地方财政30-50%)新增来源被严控,2026年起新增商品房用地供应将大幅缩减。
叠加存量盘活挂钩:想拿新指标,必须先消化闲置/批而未用土地(可撤回批准文件,但占补平衡指标保留)。
结果:多数三四线城市土地财政“彻底凉凉”,财政缺口扩大,可能加剧拖欠工程款、隐性债务风险。专项债收购闲置土地虽有支持(截至2026年2月末全国超7700亿拟用),但执行难度大、资金到位慢。
03
存量盘活成为“硬任务”,地方必须“先苦后甜”
文件授权地方撤回未使用建设用地批准文件,鼓励盘活闲置、低效用地。
挂钩机制倒逼:不盘活存量,就拿不到新增指标。
影响:
短期成本剧增:盘活涉及拆迁补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企业搬迁,地方政府要垫资、协调利益(尤其是城中村、旧厂房、批而未供地)。
中期收益可能:盘活后可转为保障房、产业用地、城市更新项目,部分城市(如广州、上海)已有成熟经验,可通过城市更新获取新空间。
但执行不力将面临中央监测问责,地方自然资源部门工作量和责任大幅上升。
04
项目审批与发展方向彻底转向
新增用地重点保障:交通、能源、民生(保障房)、产业升级等“十五五”重点项目。
商业房地产开发基本靠存量(城市更新、旧改)。
影响:
地方招商引资、基建项目更容易获批(省级倾斜)。
但房地产相关项目审批更严,开发商拿地难度大,转向“存量赛道”(旧改、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
地方政府需调整规划:从“卖地养城”转向“更新养城”,推动产业转型(制造业、高科技),但短期内经济增长动能切换阵痛明显。
05
债务与财政风险放大,需中央托底
过去很多城投平台靠土地抵押融资,现在新地来源断流,土地资产价值重估下降。
影响:地方债务压力集中暴露,可能出现区域性风险(尤其是依赖土地财政的省份)。
积极信号:中央通过省级统筹、专项债、城市更新政策提供缓冲,但地方需加快财政转型(税收、产业运营收入)。
06
总体评价:一个时代真正落幕,转型阵痛不可避免
短期(2026-2027):地方财政最难熬,土地收入继续下滑,部分城市卖地收入可能腰斩甚至更多;房价去化更慢,库存高企城市压力最大。
中期(2028年后):如果盘活存量执行到位(全国闲置存量土地规模巨大),城市内涵式发展加速,土地利用效率提升,房地产从“增量驱动”彻底转向“存量+品质驱动”。
这不是“禁止卖地”,而是严控增量、严控房地产属性,标志着中国土地管理从粗放扩张转向节约集约、可持续。
文件执行细则还在各地落地中(省级会出台具体挂钩办法),建议各位老铁多关注所在地区的自然资源部门后续通知。
以下为文件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