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教授维权2个多月
海南特区报
本报讯 “蛋糕券仅逾期1天,商家就拒绝兑换。”近日,海南某高校方教授(化姓)告诉记者,“从今年元旦到3月9日,我多次追问,并拨打12345热线投诉,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
这张由学校工会发放的福利券,牵出商家、工会与消费者三方信息不对称,也暴露出“过期作废”这一消费痛点。记者 畅凯
教授:蛋糕券仅逾期1天,商家拒绝兑换
2025年12月31日,方教授在家整理资料时,发现一张印有“面包新语”标识的蛋糕券,券面标注使用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他当天有事未能及时使用。2026年元旦一早,他前往面包新语海口吾悦广场门店兑换。出发前,方教授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认为商家不应仅因过期一天就拒绝兑换。
到店后,店员以“券已过期”为由拒绝兑换。方教授当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对方沟通,店员随即表示需要向领导请示,然而迟迟没有结果。
“从今年元旦到3月9日,两个多月时间里,我多次追问,并拨打12345热线投诉,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方教授说。
商家:逾期未核销的券无法再与工会结算
记者接到方教授反映后,采访了解到蛋糕券背后的合作模式。面包新语海口门店负责人解释,该券并非普通预付卡,而是采用“商家先垫付、工会后结算”的合作方式:教职工凭券领蛋糕,学校工会再按实际核销数量和商家结算。双方合同约定,兑换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逾期未核销的券,商家无法再与工会结算,所以不能给消费者兑换。
对此说法,方教授并不认可:“无论是工会还是商家,自始至终都没有告知我们,券过期后要找工会解决。”
工会:此前未告知规则,此事可以解决
对于“商家先垫付、工会后结算”的合作方式,海南某高校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初衷是为保障教职工权益——此前曾出现家××、优×××等商家闭店,导致消费者手中预付卡作废的情况,学校不希望教职工承担此类风险。按照约定,过期未使用的蛋糕券,对应费用会退回工会。该负责人承认,没有明确告知教职工,券过期后应联系工会处理。
该负责人表示,这件事可以解决。
至此,事件核心问题已然清晰:消费者持印有商家标识的券,自然向商家主张兑换;商家依据合同认为过期不在兑付范围;工会有解决方案,但未提前告知规则。三方信息不对称,导致消费者维权遇阻。
知多点
蛋糕券算不算预付卡?
不少市民心中存有疑问:此类单位发放的蛋糕券,算不算预付卡?从监管定义来看,个人花钱买、卡内有余额、可以多次使用的凭证,属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根据商务部相关规定,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过期后商家必须提供激活、换卡服务。
方教授所持蛋糕券,属于单位与商家定向合作的福利券,采用“先提货、后结算”,并非个人充值的预付卡。
方教授的经历并非个例。在各类消费投诉平台上,关于卡券过期、商家不退不换的投诉居高不下,蟹券、蛋糕券、电影票、健身卡等均是投诉热点。“小字写有效期、过期即作废”,几乎成了行业潜规则。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这件“小事”再次提醒,工会等发放方应明确告知使用规则,确保福利惠及职工;监管部门需强化监管,从合同源头遏制“随意设有效期、过期不负责”的乱象。
目前,方教授和学校工会的对接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