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大龄劳动者安心上岗、劳有所得、伤有所保?
北京日报
(制图:赵春青)
“碰到好几位保洁员向我反映,自己的年龄不适合再去工地,但还愿意留在城市里做保洁、保安等工作。”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北京建工三建公司机电安装分公司水电队队长谭双剑代表在驻地与保洁员的交谈,戳中了他牵挂已久的心事:大龄劳动者就业。
扎根建筑业30年,谭双剑代表见到过很多大龄建筑工,或是想能继续留在工地,或是请他帮忙介绍其他工作。
重庆市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公司驾驶员殷其龙代表也关注到了这一问题。殷其龙代表介绍,不少超龄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仍有劳动能力与从业意愿,但此前因从业资格证注销被迫离岗,只能寻找其他就业机会。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32338万人,其中60~64岁低龄老年人口占比较大,他们中的多数人健康状况较好、社会参与意愿较强。
谭双剑代表坦言,自己常为身边的大龄工友介绍力所能及的工作,但个人渠道实在有限,需要政府与社会协同发力。他建议,在城市开展适配大龄劳动者的基础技能培训,以满足上岗为标准;针对返乡的大龄劳动者,打造就业招聘服务专区,打通岗位对接“最后一公里”。
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3月7日举行的民生主题记者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王晓萍表示,将推出一批适合大龄劳动者的技能培训项目,深化劳务协作,拓宽农民工就业路子。
在做好大龄劳动者就业工作的同时,保障其在工作中的劳动权益同样不容忽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矿石码头分公司卸船机司机、副班长郑国代表调研发现,由于法律法规存在冲突、地方执行标准不一等原因,多数超龄劳动者未被纳入工伤保险统筹,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旦发生工伤,救治与赔偿权益难以保障,企业的用工风险也随之上升。
对此,谭双剑代表建议,建立大龄劳动者岗前体检机制,打消用工双方的顾虑。
郑国代表则从制度层面建议,在《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超龄劳动者工伤保险权益专项规范,科学设定工伤保障的年龄上限,明确超龄就业人员的工伤赔偿标准与金额。
政策暖风持续吹拂,日前,交通运输部修改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将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等相关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年龄要求统一调整为“不超过63周岁”。
“规定修改非常及时、有必要!这并非强制从业至63岁,而是让有能力、有意愿的驾驶员能安心上岗,补齐社保、增加收入,消除他们的从业顾虑。”殷其龙代表说。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
作者: 刘小燕,曹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