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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兵道(25)丨奇正运用与战场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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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道”一词出自《孙子·计篇》:“兵者,诡道也”,高度概括了孙子的情报欺骗思想。具体而言,可分为“虚实”与“应变”两大部分。孙子说:“三军之众,可使必受敌而无败者,奇正是也;兵之所加,如以碫投卵者,虚实是也”,“虚实”是遇敌袭击而不败和以我之强攻敌之弱的重要方法。孙子阐述的“虚实相生”“避实就虚”主要讨论的是如何争夺战场主动权,主要体现在《孙子·虚实》一篇中,就此孙子以“致人而不之于人”为主要目标,阐释了“形人之术”“备人之术”“动敌之法”,涵盖了敌情侦察、战场情报分析、战术欺骗、反情报等多个环节,既遵循了《孙子兵法》“先计而后战”的先情报工作后战法设计的思路,也体现了孙子对“形人而我无形”这一情报工作最高境界的追求。

从战术运用上来看,欺骗需要在充分做好伪装之后展开主动出击进行误导,用小利诱惑和欺骗敌人,使其做出错误的判断,这样不仅可使敌方对我之实力和意图产生错误认知,还可以使敌人采取错误的作战决策,从而塑造有利于我的态势。交战双方强弱必有对比,或敌强我弱,或敌弱我强,亦或势均力敌,因此作为挑起战争的一方,在下达战争决策之前必须进行“庙算”,仔细比较分析是不是可以与之一战。被动参与战争的一方则失去了选择参战与否的权利,他们面对的问题是如何取胜,尤其是在敌强我弱的形势下,要避免正面冲突,用谋略扭转不利局面,塑造于我有利的“势”。

战场欺骗的核心是利用奇正为势

以利诱敌动敌之后,使敌方不能专心,接下来需要做到出其不意,利用好误导阶段形成的优势,迅速暗中出击并占据要害夺取优势。

正如孙子所说:“故善战者,求之于势,不责于人,故能择人而任势。”孙子讲的“势”,即“因利而制权也”,是形势,也是优势,是“可为”的——“计利以听,乃为之势,以佐其外”。至于如何为势,杜牧对此注解道,“夫势者,不可先见,或因敌之害见我之利,或因敌之利见我之害,然后始可制机权而取胜也”,且计利之后的为势属“常法之外”,无法预见,需要见机行事。常法之外自然是“变法”,用“五事七计”进行“计利”的“庙算”属于“常法”,回答了是什么、怎么样的问题;而将如何利转化为势,“因利而制权”——根据“利”的原则采取措施以获得战略主动的“变法”,要回答怎么办,也就是如何利用分析结果的问题。这就好像是考卷上的拓展附加题,要求用兵者有很高的兵学素养、对谋略和欺骗有深入的理解和领悟。

理解“奇正伏”内涵

是实施战场欺骗的重要前提

“奇正”是《孙子兵法》作战指导思想的核心范畴,是“势”的核心——“战势不过奇正,奇正之变,不可胜穷也。奇正相生,如循环之无端,孰能穷之哉”,其内容是关于兵力部署和战术变化的范畴,对战争胜败起着关键作用。因此孙子说:“战势不过奇正,奇正之变,不可胜穷也。奇正相生,如循环之无端,孰能穷之哉。”又说:“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

吴如嵩认为,孙子的奇正思想探索的是阵法的问题,在《孙子·势》篇开篇所说的“分数”“形名”“奇正”“虚实”四个概念依照逻辑顺序包举了结队编组、立营固垒、排兵布阵和攻敌制胜四个阶段,奇正问题贯穿于这四个阶段,且主要反映在排兵布阵之中。与这一观点相似,宋人对奇正的解悟也体现出对阵法的关注。北宋兵书《武经总要》中除了专立《奇兵》一篇外,还在《前集》卷七《阵法总说》写道:“法曰:以正合,以奇胜。然则正者,行阵也;奇者,无方以用变也。奇不得正,虽锐而无恃;正不得奇,虽整而无功。故必交相用,而后能百战百胜矣。”意思是“正”代表着阵法运用,“奇”则代表着变化,有奇无正则运兵锐利有余却无所凭恃,有正无奇则难以取得胜利,例如苻坚淝水之败,必须将二者配合使用,例如韩信破赵。《武经总要》由这一用阵法演绎“奇正”的思想发散开来,以《前集》七、八两卷为主,将奇正的运用与阵法结合,并且附有详细阵图,包含《本朝平戎万全阵法》《本朝八阵法》《本朝常阵制》《八阵法》《握奇图》《握奇续图》《李靖阵法》《裴子法》《常山蛇阵》《八阵图》等多个篇目,文字讲解细致到人数步数,阵图绘制清晰明确,将晦涩难懂的“奇正”理论具化为阵法变换,帮助将帅们加深理解,推动兵法理论向实战运用转化。

“奇正伏”三者中,“奇正”源自孙子,由来已久,值得注意的是《武经总要》对于“伏兵”的关注。将“伏”加入“奇正”之中,源于曹操解《孙子·谋攻》“敌则能战之”一句时所注的“己与敌人众等,善者犹当设伏奇以胜之”。唐宋代学者对“奇正伏”的讨论和研究较为深入,如杜牧认为“伏兵”与“奇兵”相异:“夫伏兵之设,或在敌前,或在敌后,或因深林丛薄,或因暮夜昏晦,或因隘厄山贩,击敌不备,自名伏兵,非奇兵也。”而《武经总要》则认为“伏兵”是“奇兵”的一种变体:“夫奇兵者,正兵之变也;伏兵者,奇兵之别也。奇非正,则无所恃;正非奇,则不能取胜。故不虞以击,则谓之奇兵;匿形而发,则谓之伏兵,其实则一也。”也就是说,“奇兵”是指趁敌方不备时出击的力量,“伏兵”则是隐匿在暗中敌人没有察觉的力量,此二者本身就包含着欺骗的性质——即敌方未察觉到存在,或者敌方对其用法用地有错误认知的力量,这要求将帅首先必须做好保密与误导,才能保证在战场上能够使用这两种力量,也正是因此才说战场上达成欺骗是更复杂也更困难的目标。

此外,《武经总要》指出,奇正相生,奇来源于正,是对正的活用,用兵者以正兵为本,以奇兵为变,以伏兵为辅:“奇亦为正,正亦为奇,处则合而为正,出则散而为奇。”且三者需要彼此配合,甚至也可相互转换——“奇兵如手,伏兵如足,正阵如身,三者令为一体,迭相救援,战则互为进退,循环而无已。”“奇兵”“伏兵”就好像四肢,配合以“正兵”为主的躯干,在使用时需要根据情况灵活变换,手可变为足,足也可变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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