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一地撤乡设镇
江南都市报
新建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大塘坪乡撤乡设镇有关事项的决定
(2026年2月26日新建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南昌市部分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赣民函〔2025〕19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新建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撤销大塘坪乡、设立大塘坪镇的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大塘坪乡撤乡设镇后,原大塘坪乡人民代表大会更名为大塘坪镇人民代表大会,大塘坪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届次从第一届开始计算,第一届届期至本届全区乡镇人大届满止。
二、大塘坪乡人民代表大会更名为大塘坪镇人民代表大会后,原大塘坪乡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更名为大塘坪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行政区域没有变化,更名后的大塘坪镇人大代表名额不变,不再重新选举,任期至2026年换届。
三、原大塘坪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人民政府乡长、副乡长更名为大塘坪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镇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不再重新选举。
南昌市新建区人大常委会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