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制“以大欺小”,建企业账款支付监督平台
(来源:千龙网)
亟须以系统思维、刚性手段构建常态化、法治化清欠长效机制,标本兼治解决拖欠顽疾,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民营企业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及时支付民营企业款项,事关民营企业生存发展和营商环境优化。 2025年以来,各方持续推进清欠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然而,当前清欠工作仍面临诸多问题。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边清边欠”“前清后欠”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地方还出现虚报瞒报、“数字清欠”等问题;同时,民营企业应收账款规模增长、账期拉长,“连环欠”问题突出,严重挤占企业现金流,加大中小企业经营压力。
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加紧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为持续推进清欠工作指明了方向。因此,当前亟须以系统思维、刚性手段构建常态化、法治化清欠长效机制,标本兼治解决拖欠顽疾,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首先要压实清欠主体责任,强化源头治理防新欠。比如,要明确地方政府和核心企业主体责任,将清欠工作纳入地方政府营商环境考核和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对拖欠账款拒不整改的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考核评优一票否决,倒逼责任落实。
同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审核,严格执行“项目资金落实到位方可开工”的规定,严禁未落实资金擅自上马项目,从源头杜绝政府部门形成新的拖欠。
当然,还要督促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带头守约。事实上,3月9日,最高法工作报告就显示,人民法院2025年持续规制企业“以大欺小”,在709起案件中认定大企业将收到第三方款项作为付款条件的合同条款无效,帮助中小企业收回账款19亿元。
因而,有必要在此基础上持续强化相关工作。如建立产业链账款支付协同机制,带动上下游企业诚信履约,规范商业承兑汇票使用,缩短付款账期,从产业链层面减少拖欠行为。
其次是要完善清欠工作机制,精准推进清旧账。一方面要建立全国统一的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动态更新。另一方面要拓宽清欠资金渠道,优先清偿农民工工资、民生安全工程等重点领域欠款。
还要注意的是,必须坚决整治“数字清欠”“虚假清欠”,建立清欠工作核查机制,对虚报瞒报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要做到这些工作,首先离不开法治保障。因此,必须落实好《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加快出台配套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付款期限、利息计算、违约责任等具体规定,细化执法标准和处罚措施,让清欠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其次,强化跨部门协同监管,形成清欠工作合力。如建立由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国资委、法院等部门组成的清欠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会商解决清欠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再如,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企业账款支付监督平台。打通各部门、各地区数据壁垒,实现对账款支付的全程线上监管、留痕可溯;支持民营企业在线投诉举报拖欠问题,对反映集中的问题“一事一督办”。
在类似事件中,企业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健全企业权益保障机制,提升企业维权能力就变得至关重要。
一方面,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向民营企业普及维权途径、法律依据和救济措施。另一方面,要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保理等金融产品,缓解民营企业因账款拖欠导致的现金流压力。
而在这个过程中,有必要建立清欠工作长效评估机制。从清偿率、企业满意度、防新欠成效等维度设置评估指标,定期对各地区、各部门清欠工作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清理拖欠民营企业欠款不是简单的债务清偿,更是维护市场公平、畅通经济循环、激发市场活力的关键举措。因此,唯有将清欠工作与营商环境优化深度融合,以清欠工作推动市场主体履约意识提升,方能培育“政府守信、企业重诺”的市场生态,持续激发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和创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