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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七旬老人与牌友聚餐后离世!5名同饮者遭索赔34万元……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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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新闻坊】;

一场老友聚会

却因酒后意外引发法律纠纷

一名70岁老人到奉贤探望牌友

酒后意外摔倒身亡

老人女儿认为:

同桌饮酒的5名老友

没尽到照顾和护送义务

将他们告上法庭,索赔34万元

法院如何判决?

赵女士 被告

我好心好意请他吃饭,每次来都热情招待,吃了还被你告。

张女士 原告

他要不到你家来吃饭,现在还活得好好的!

这场争执,源于一次老友聚会。2024年3月,70岁的张先生赴奉贤探望牌友,五位相交十五年的好友在家中设宴款待。没想到,餐后突发意外,张先生在棋牌室门口摔倒,最终因急性硬膜下血肿不治身亡。

事后,张先生女儿

将五位老友告上法庭

直指三个过错

一是饮酒后没送父亲回家,反而带去棋牌室;

二是父亲醉酒后无人照看,导致独自摔倒;

三是摔倒后两小时才送医,延误抢救。

张女士 原告:

在医院里,几个人还骗我,说是送到家,后来我到警方那里看了监控才知道,是在棋牌室门口。

面对指控

被告则坚持否认存在过错

赵女士 被告:

一起送老张回家,可是他半路不肯回家,他要去棋牌室看看。

至于老人女儿延误送医的指控

另一名被告王先生

拿出医院急诊记录反驳

王先生 被告:

救护车从南桥开到胡桥,再从胡桥拉到人民医院,差不多要一个小时,我们并没有延误抢救。

法院组织双方前往事发现场勘查,在法官追问下,一个关键细节浮出水面:被告赵女士并不知道张老先生住在哪里。

法院最终审理查明:张老先生餐后处于酒醉状态,其中有三人作为同饮者和棋牌活动参与者,未尽到充分看护与安全护送义务,且对死者具体住址不知情,“送他回家”的说法难以成立。

戴劲松 奉贤区人民法院柘林人民法庭副庭长:

作为同饮者,如果不知道对方的酒量,也不能强加劝酒甚至拼酒,但是发现死者有点醉,走路已经不稳的情况下,那么作为组织者和同行者,应该要负起注意和照顾的义务,那么事实上他们没有照顾好,死者摔倒以后死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是在酒后他们是有一定的责任的。

法庭最终判决

聚会组织者赵女士承担3%赔偿责任

另外两名陪同饮酒

且后续一同前往棋牌室的朋友

各承担1%责任

三人共计赔偿17000元

其余仅陪同饮酒的被告不承担赔偿责任

梳理法院相关判例可以发现

酒局变悲剧

共饮者责任并非“连坐”

关键在于他们一起喝酒后

有没有使他人陷入可预见危险却放任不管

是否进行了及时救助

而饮酒者本人一般仍承担主要责任

总之,小酌怡情

大家还是要饮酒适度

同时也别互相劝酒

记者:郭骥

摄像:李连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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