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建言:完善失独再生养政策,可激励更多人生育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记者 | 赵孟
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
如何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多位全国人大代表献言献策。
界面新闻获悉,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胡为义、彭小彦、陈澄等全国人大代表提交建议,应完善失独再生养家庭政策,将其纳入失独扶助政策。他们认为,为失独再生养群体提供支持是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同时也可以挖掘潜在生育人群,激励更多年轻人生育。
失独再生养家庭是指独生子女家庭在孩子离世后,通过再生育、收养等方式重新养育子女的家庭。这些家庭的父母大多已步入老年,在经历失去独生子女的巨大打击后,又面临重新生养子女的挑战。根据现行失独扶助政策,一旦失独家庭重新生育或收养子女,他们即被排除在失独扶助政策之外。
经过社会各界近十年的呼吁,这一群体的处境有望得到改善,针对失独再生养家庭的支持政策已提上日程。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就有十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具体建议,应将女性年满40岁失独后再生养的家庭,作为失独扶助政策的目标人群,并在其子女入学、就业、心理健康方面给予更多政策支持。
全国人大代表胡为义告诉界面新闻,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他就提交了相关建议,国家卫健委也给出了答复,但因为政策尚未出台,他决定今年继续提交具体建议。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在国务院编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着眼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健全人口服务体系”。
胡为义建议,加快制定针对失独再生养家庭的全面扶助政策,确保他们在年满49周岁后,在养老、医疗等方面获得与失独家庭同等的待遇。同时,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支持政策,为失独再生养家庭的子女在入托、入学、就医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并针对子女可能出现的情绪、心理问题,给予心理疏导。
湖南失独再生养人士“大海”告诉界面新闻,最近一年来,国家卫健委与全国失独再生养群体代表举行了两次座谈会,认真听取了该群体的困境和诉求,这让该群体看到了曙光,相信政策出台只是时间问题。
“大海”介绍,目前该群体的主要关切有两个:一是政策覆盖范围,即失独后多少岁再生养的人为政策目标人群;二是考虑到高龄抚养子女的风险和压力,政策出台宜早不宜迟。
现行失独扶助政策针对的是年满49周岁的失独人群,但大海介绍,49周岁以上失独后再次生养的人数极少,40-49岁才是失独再生养的主体人群,尤其是45岁以上,更是人数最多、面临困境最大的群体,未来出台的政策应覆盖该群体更大的范围。他还介绍,近一年来,仅他知晓该群体中有多人突发重疾,因此政策出台时间愈显紧迫。
失独再生养群体在意的政策目标人群的年龄划定,也受到全国人大代表们的关注。全国人大代表彭小彦表示,过去一年,她主要关注特殊困难家庭保障与生育友好社会建设,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研后,发现45岁以上失独再生育女性承受着生理、心理和家庭抚养三重压力,既失去了原有失独扶助资格,又难以享受政策支持,长期处于政策的盲区,生活与健康保障存在明显短板。
她呼吁,尽快修订完善相关政策,将这类家庭纳入扶助范围,建立专属的健康保障机制,强化心理疏导、托育养老等配套支持,简化办事流程,实现一站式服务。
2025年曾提交过相关建议的全国人大代表陈澄今年再次建议,加快实施针对失独再生养家庭的全面扶助政策,明确将年满42周岁以上的女性、在失去独生子女后选择再次生养的家庭纳入政策目标群体,确保在养老、医疗等方面获得与失独家庭同等的待遇。
陈澄还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政策,针对失独再生养家庭子女在入托、入学、就医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国家有关部门在出台的相关文件中,明确针对失独再生养家庭中子女出现情绪、心理问题的情形,给予特殊的心理疏导。
(文中“大海”为其网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