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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国代表:加强超龄就业人员工伤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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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矿石码头分公司卸船机班副班长、高级技师郑国

加强超龄就业人员工伤权益保障

“今年我的建议围绕尽快出台超龄就业人员,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仍从事劳动的人员工伤权益保障相关规范展开。”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矿石码头分公司卸船机班副班长、高级技师郑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郑国代表在实践调研中发现,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以及劳动力市场结构调整,超龄劳动者群体规模持续扩大。而这类人员大多投身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工作强度大、工伤风险高。然而,现行法律、政策在超龄劳动者工伤权益保障方面仍存在诸多空白与冲突,多数超龄劳动者未能被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其医疗救治、伤残赔偿等权益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

郑国代表告诉记者,“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指出,“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畅通社会流动渠道,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提到“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应当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这些内容都释放出国家层面正积极解决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

“我受邀在宁波市检察院视察检察工作时,关注到了该院成功办理的一起超龄劳动者工伤认定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效果非常好。随后,我就超龄劳动者工伤认定、待遇赔付及争议解决等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进行了详细的了解。”郑国代表表示,结合大量实地调研情况,他建议制定统一的超龄劳动者工伤保险权益相关规范,将超龄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保障体系。同时,确定超龄劳动者最高年龄限制,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此外,从工伤保险基础性、兜底性功能出发,明确超龄就业人员的工伤赔偿标准与金额,提升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公平性与可持续性。

(全媒体记者:崔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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