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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分析】为企业“减负”助开放“提速” 2025年外汇便利化政策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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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新华财经

新华财经北京3月7日电(记者翟卓)跨国公司的资金周转能否再快一点?跨境融资的门槛能否再低一点?境外薪资汇回能否再省心一点?这些市场关心的“金融小事”背后,是外汇便利化政策持续向纵深推进的大实践。

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2025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推出“跨境贸易”“跨境投融资”及“自贸试验区”三个一揽子便利化政策举措,助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支持外贸企业发展,政策效果逐步显现。

跨境贸易便利化扩围增效 激活市场主体新活力

从贸易便利化政策扩围增效,到服务贸易资金使用更加高效,再到贸易新业态主体更便利地在线办理外汇业务......

受益于国家外汇局在去年10月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外汇资金结算支持外贸稳定发展的通知》(下称“新政”),更多贸易新业态相关中小企业实实在在享受到了单证审核减少、业务流程简化的便利。

在广东,受益于外汇资金结算政策的优化,银行仅凭广东韵通外贸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单次提供的交易电子信息,就为数十家中小微商户在线办理了收结汇业务,审核入账时长缩短至分钟级,企业人力和时间成本都大幅节约。而上述案例,只是政策支持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主体更加便利地在线办理外汇业务的一个缩影。

在浙江,拥有25家境内外成员企业的跨国公司桐昆集团股份公司,在新政落地后,已便捷办理经常项下集中收付业务3000余笔,节约单证数千页,收付汇办理时间显著缩短,整体资金周转效率高效提升。

在江苏,据拥有众多海外业务的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介绍,新政实施后可将境外2000余万美元项目资金统筹管理,单次项目资金划拨缩短至半天以内,预计每年可节省5-1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手续费用。

不止中天科技,据了解,截至2025年末,已有北京、江苏、四川等地5家承包工程企业享受到境外资金集中管理政策的红利,账户资金规模近10亿美元。

国家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聚焦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持续推动外贸便利化政策优化迭代升级与扩围增效,加大力度支持贸易新业态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外汇服务支持外贸保稳提质的实际效能。

跨境投融资政策迭代升级 激活开放型经济新动能

为进一步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于去年9月正式出台,涉及跨境投融资及优化资本项目资金汇兑等9条一揽子便利化政策,并持续推进绿色外债试点政策。

“当前,《通知》正逐步体现出扩大开放、引资稳资的政策效果,有效服务了金融五篇大文章。”有受访人士如是说。

如在扩大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范围方面,一方面,适时扩大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范围,取消外资企业资本项目收入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住宅性质房产的限制。另一方面,便利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满足境外个人购买预售期房的合理、现实需求。

另在加大外汇服务绿色金融力度方面,上海、北京、天津等16个省市地区均正式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扩大投资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企业的跨境融资规模上限,同时允许相关外债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有效拓宽绿色能源企业融资渠道。

例如安徽某从事新能源充电服务的公司,是一家净资产不足400万元的小微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去年上半年与境外企业签订了一笔1200万港币借款合同,用于电池组采购,但因外债额度不足融资计划被迫搁置。

绿色外债试点施行后,融资额度难题迎刃而解。“这对于我们这样的初创型绿色企业意义重大,有效扩大了我司外债额度,既破解了我们的绿色转型资源瓶颈,也为持续走绿色发展之路奠定了坚实基础。”该企业负责人说。

而从全国来看,截至2025年底,已有120余家企业使用试点政策开展绿色项目跨境融资,金额超11亿美元。

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集成 打造高水平开放新标杆

同样在去年9月,为进一步促进自贸试验区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国家外汇局还在自贸试验区实施了一揽子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以便利经营主体合规办理跨境贸易投资业务。

首先在经常项目中,自贸试验区内优质企业可凭支付指令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有效降低了银企单证准备、审核的时间和人力成本,企业资金周转效率大幅提高。

在海南,某老牌化工产品进出口企业年均办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超过1000笔,业务笔数多、单据匹配手续繁琐。试点前,企业每月需花大量时间在资料复印、单证匹配、路途往返等方面,花费较多人力成本。

但试点后,据该企业负责人介绍,他们省下了大量纸质单证复印成本、交通往返成本,每笔业务节约0.5-1小时的时间成本,单笔业务办结时间仅需数分钟,后续还可适当减少财务人员配置,有效降低劳务成本。

其次在资本项目中,自贸试验区“一揽子”便利化政策简化了单证审核,降低企业“脚底成本”,拓宽了跨境融资渠道,持续提升企业投融资业务便利化水平。

例如政策明确,允许自贸试验区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与其下设的特殊目的公司(SPV)共享外债额度。“这种精准匹配企业业务开展的迫切需求,有力支持了融资租赁业拓展跨境融资新模式,大幅提升融资租赁专业服务能力。”上述受访人士说。

以上海市为例,截至目前有4家融资租赁母公司及其10家子公司参与外债额度共享业务,涉及金额10.03亿美元。

据国家外汇局上海市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成功指导国内某航空公司与境外出租人通过租赁公司上海临港新片区SPV完成3架飞机的JOLCO结构重组,涉及金额1.65亿美元,解决了此前航空企业欲采用JOLCO结构重组的“最后一公里”难题,是该金融创新模式的首次实践。

往后看,国家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明确,下一步将继续建立健全“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更加智慧”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持续加强优质金融外汇服务,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

编辑:刘润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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