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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在行动 | 教培机构违约拒不退费,天津消协发布警示

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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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退费还被百般刁难

…… 

近日

天津市消费者协会联合

东丽区消费者协会

针对天津天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违约拒退培训费一事

发出消费警示

投诉:约定时间没开课,想退费却被拒绝

据了解,北京消费者韩先生计划参加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培训,因自身仅2025年4月初有参训时间,在咨询多省市培训机构后,仅天合教育承诺“4月初左右给您安排(相关课程)”。韩先生于3月24日向该机构交纳1300元培训费。后续,韩先生多次询问培训准确时间,均未得到明确答复。

4月8日,韩先生因已无参训时间提出退费。天合教育于4月9日告知其可参加4月14日的培训,并明确拒绝退费。协商无果后,韩先生通过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投诉。

东丽区消协受理投诉后,通过核查双方微信聊天记录、电话核实,确认韩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调解过程中,天合教育辩称,其承诺的4月初培训仅指做出培训安排,并非具体培训时间,认为韩先生无时间参训属自身问题。东丽区消协认为,韩先生事前已明确告知培训时间要求,在得到天合教育4月初安排培训的承诺后交费,双方已形成有效约定,天合教育未按约定提供培训服务已构成违约

东丽区消协指出

韩先生明确告知无法参训并提出退费后,天合教育仍单方安排超出约定时限的培训,做法不公平、不合理,应承担全部责任并退还费用。调解中,韩先生作出让步,同意扣款200元后退还1100元,天合教育坚持扣款400元仅退900元,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依据相关规定,东丽区消协终止调解。韩先生表示将通过司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东丽区消协对此予以支持。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应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东丽区消协表示,培训时间是韩先生选择培训机构的核心诉求,天合教育有诺不践、违约在先,且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退费诉求,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天津市消协、东丽区消协

严正警示天合教育

经营者应将诚信作为立身之本,此次其违约拒退款的强势行为不仅侵害消费者权益、丧失消费者信任,还会影响自身长远发展、破坏区域消费生态,要求其正视违约行为,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第一责任人义务。

培训服务消费提示

慎选机构,核实营业执照、培训资质等证照,优先选择口碑佳、经营规范的正规机构,不轻信口头承诺;

明确约定,明确约定,将培训时间、退费规则、违约责任等核心内容落实为书面条款,签订正式服务合同;

留存证据:通过正规渠道交费并索要加盖公章的票据,妥善保存聊天记录、合同等相关材料;

依法维权:遇机构违约、不合理拒退等情况,及时固定证据,可通过12315、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投诉或司法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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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万晓东

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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