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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放式基金销售被监管点名!乌鲁木齐银行走稳中收之路任重道远

市场资讯 03.03 11:15

来源:机构之家

3月2日,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的一则公告,点破乌鲁木齐在中间业务开展之路上的“粗放式”漏洞——基金销售业务中,不仅体现为人员管理失位、考核导向偏差以及基础运营漏洞等多方面,并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这家扎根于西部的城商行,被监管部门“语重心长”地要求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加强基金销售业务合规管理,严格对照基金销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等待检查验收。

事实上,这是时隔五年乌鲁木齐银行第二次因基金销售违规被监管点名(上次发生在2021年1月,因部分分支机构负责人无相关资格)。相较而言,此次处罚涉及5项违规,显示出其合规管理体系存在多方面缺陷,同时也体现监管实践更趋向“精细化、穿透式”——任一环节疏漏都可能引起监管的关注。

来看本次监管披露的问题细节。乌鲁木齐银行基金销售问题主要暴露于:一、因未按规定报备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任职备案材料;二、未按规定报备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离任审查报告;三、未将投资人长期投资收益纳入分支机构和销售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四、《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记载事项变更未及时申请换领;以及部分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运营维护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五大问题指向该行涵盖人员管理、考核导向以及基础运营多方面偏差。

从处罚性质来看,监管导向更偏向于“敲警钟”——不仅未提及罚款金额,且在开出的这张必须按时完成的“整改作业”中,细致地给出每条法律法规依据(例如针对第一条问题,指出违反《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不过,这其中附加影响仍不容忽视。乌鲁木齐此次违规行为被记入了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成为潜在影响该行未来业务资格申请或监管评级的重要因子。

值得关注的是监管指出该行第三条问题——未将投资人长期投资收益纳入考核,这与当前基金销售监管改革的核心,以及行业发展趋势相悖。事实上,早在2020年发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中要求:不得将基金销售收入作为主要考核指标,不得实施短期激励,不得针对认购期基金实施特别的考核激励。时隔5年公布的《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更是明确要求将投资者盈亏、持有期限纳入销售机构考核。从行业发展方向来看,金融机构收入模式将从“销售驱动”向“服务驱动”的转型,从“增量考核”转向“存量考核”。

中收之路,任重道远

在作为市场参与者的银行,其从销售驱动、增量考核向服务驱动、存量考核转型过程中,财富管理则是其不可避免的主题。这其中,不仅仅是首发销售带来的前端申购费,更是致力于客户资产配置(包括基金、理财、保险、信托等)带来的基于保有规模持续性受益,这则成为银行轻资本业务中重要组成。

从乌鲁木齐银行实践来看,早在2022年3月,乌鲁木齐银行财富中心正式开业时就提出,要“对客户群进行分层分类管理”、“满足客户安全、多元、传承的财富管理需求”。而在2025年11月,乌鲁木齐银行正式发布了“U品私银”私人银行品牌,在发布会中,该行提出打造新疆首个以 “财富管理+产融生态”双驱动的地方性私人银行品牌,发布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财富管理解决方案,助力实现财富长期稳健增长,指向该行财富管理战略的深化。

不过,这一切在展示冰冷数字的利润表中,表现并不明显。回顾来看,在过去的2020年至2024年,该行非息收入虽增长强劲,从0.96亿元增至17.6亿元,在整体收入中占比从3.0%增长至41.4%,但作为中间业务的净手续费收入占比却始终徘徊于2%至3%水平,指向非息收入更多来源于金市投资。这一表现,相较于行业头部而言,有着不小差距(例如财富管理赛道龙头招商银行过去数年净手续费收入占比均高于20%)。

监管此次点名,揭开乌鲁木齐银行在基金销售领域粗放式发展的多项漏洞。而放在更为宏观的财富管理领域而言,作为试图在其中做出成绩的乌鲁木齐银行,更需把好基金销售“入门”关,以客户利益为中心,以长期视角为导向,管好存量、做好服务,进而提振中收表现,并裨益整体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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