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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卡没激活就“缩水”变季卡?淄博一度假村回应

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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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鲁中晨报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临近,

预付式消费纠纷再度成为关注焦点。

3月1日,

淄博张店市民孙女士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反映,

她在高青御泉汤温泉度假村

办理的年卡尚未激活使用,

却因场馆即将改造被限制服务期限,

“年卡变季度卡”,

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据孙女士介绍,她是御泉汤温泉老顾客,此前已两次办理年卡,均按激活当日起算一年有效期。2024年12月,她与朋友各办理了1张御泉汤温泉年卡,因她家中有事,一直未激活使用。直至2026年1月她咨询年卡激活时,却被商家告知年卡暂无法开通。经多次沟通,商家仅同意按季度卡使用,有效期仅限2026年1月至5月,后续能否继续使用需另行请示。

记者注意到,孙女士所办的温泉年卡上的使用须知标注:此卡激活后当天生效;不与店内其他优惠同享;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孙女士明确表示,自己购买的是全年服务卡,未激活未消费,商家应按约定提供一整年温泉服务,或无条件退卡退费。

3月2日上午,记者就此事联系了高青御泉汤温泉度假村核实。值班工作人员回应:度假村计划于2026年6月1日至8月31日暂停温泉服务,进行场馆升级改造。目前,度假村正联合相关部门,协调高青其他温泉经营主体,争取能为老客户提供接续服务,建议孙女士尽快激活登记。

对此,淄博开发光华法律服务所律师邱杨军指出,对于消费者来说,御泉汤温泉度假村在温泉年卡上标注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不公平,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此类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减轻经营者责任,不具备法律效力。

消费者预付费购买年卡,双方已形成服务合同关系。未激活、未消费,服务尚未实际履行,因商家场馆设施改造导致无法按约提供全年服务,已构成违约。消费者有权要求按原约定履行,或解除合同、退还全款。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提醒广大消费者:办理预付费卡务必看清有效期、激活规则、退费条款,保留好付款凭证与沟通记录。遇到商家擅自变更服务、设置不合理门槛时,可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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