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台促进经济向新向好20条政策举措 鼓励标准和质量管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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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乔燕强)2月26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最近出台的《辽宁省促进经济向新向好若干政策举措》(以下简称《举措》)。《举措》旨在夯实基础、全面发力,发挥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集成效应,增强政策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着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据介绍,《举措》共20条,可以概括为4个“围绕”:围绕产业转型“新方向”,提出加快推进“智改数转”、加大首台(套)首批次保险补偿支持力度、支持人工智能发展、加快低空经济发展、加大生产性服务业支持力度、推进交通物流降本增效、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推进采矿业提质升级等方面共8条政策举措;围绕创新发展“新模式”,提出支持前沿技术科技攻关、差异化布局建设孵化器、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带动作用、鼓励标准和质量管理创新等方面共4条政策举措;围绕扩大需求“新领域”,提出支持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加大对外贸和内外贸一体化企业支持力度、支持跨境电商加快发展、培育文旅新场景新产品等方面共4条政策举措;围绕助企惠民“新举措”,提出丰富金融支持产品、支持工业用地降成本、加大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支持力度、安全生产检查主动适应企业数字化管理模式等方面共4条政策举措。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作为责任单位,一方面,在加大生产性服务业支持力度方面,加快检验检测提质优化,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鼓励争创国家和省级质检中心、碳计量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支持其扩大产业规模和提高服务能力,最高支持100万元;支持认证机构拓展海外业务,参与国际互认项目,最高支持30万元。另一方面,在鼓励标准和质量管理创新方面,对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辽宁省地方标准的单位,每项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20万元、两万元和1万元;加大辽宁省省长质量奖支持力度,宣传推广获评企业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普及卓越质量管理文化,给予获评企业卓越质量管理创新平台建设资金支持,其中金奖企业200万元、银奖企业100万元。
在此次新闻发布会上,辽宁省相关负责人表示,该省将高效精准落实政策,畅通政策供给渠道,加强政策执行效果评估,切实帮助经营主体增强活力,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全力推动“十五五”实现良好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