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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养老服务条例》3月起正式施行 独生子女每年可享累计15天“护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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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记者 李璟

健全养老服务和养老护理补贴制度,新建城镇居住区每百户配套不低于20平方米养老服务设施,强化医养结合、农村养老、家庭养老床位等支持政策,独生子女的护理时间应当累计不少于15天……

3月1日,《湖北省养老服务条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共11章84条,梳理提炼了近年来养老服务政策制度的好做法好经验,同时聚焦解决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着力突破制约养老服务发展瓶颈,系统提出从居家社区到机构,从城市到农村体系化发展养老服务,形成了一系列对策举措。

作为湖北养老服务领域第一部综合性地方法规,《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全省养老服务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为“老有颐养”筑牢法治根基

敬老、养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养老工作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

湖北老年人口多、增速快、老龄化程度高。据湖北省民政厅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全省60岁及以上人口1444万人,占总人口的24.8%,老龄化程度居全国前列、中部第一,预计到2030年左右将突破30%,步入重度老龄化社会。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家庭小型化、少子化、空巢化、高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养老服务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和压力。因此,加快养老服务法的立法进程,成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之一。

民生实事落地有声,法治保障更显温度。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规范养老服务工作,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2025年11月27日,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养老服务条例》,以立法形式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条例》共11章84条内容,围绕社区依托、居家照护、机构养老等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以法治力量织密养老服务保障网。

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条例》将养老服务下沉至家庭。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医疗服务,并按照国家规定将相关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家庭养老床位,探索为居家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将专业养老服务延伸至家庭。同时,支持为老年人提供居家适老化改造,让老年人在熟悉的家庭环境中安享晚年。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明确,对赡养人、扶养人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便利,并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的护理时间;其中,独生子女的护理时间应当累计不少于15天。护理期间视同出勤,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这些举措直面“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现实痛点,既尊重传统文化中的家庭养老观念,又通过制度安排为家庭照料者提供支持。

在社区养老服务方面,《条例》提出,将社区养老服务纳入城市便民生活圈建设,拓展社区养老服务功能,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务;支持社区引入专业养老服务结构、医疗卫生机构、教育机构、社会组织发展嵌入式养老服务。

在机构养老服务方面,《条例》明确新建养老机构的护理型床位占比一般不低于80%,已建成的应当逐步提高护理型床位比例。同时,对机构养老服务内容、流程及监管等作出规定。

加快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规定,新建城镇居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相对集中设置,方便使用,且单体面积满足养老服务需要。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市场型养老机构,引导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这种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模式,将有效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形成多元主体共同推动养老事业发展的良好格局。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重点之一,就是统筹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各方面的责任,厘清养老服务与家庭赡养、社会保障之间的界限,在压实家庭赡养义务的前提下,发挥养老服务过程中政府、市场、社会各方面的职能与作用,构建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情社会、友爱家庭共同发力的养老工作格局。

守护桑榆晚景,事关万千家庭幸福安康。近年来,湖北坚持“基本需求政府保障、多元供给市场调节”总体思路,加快推进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优化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多元供给格局。此次以立法形式回应养老民生关切,展现了湖北对老龄化挑战的前瞻性布局。从社区到家庭,从城市到农村,从政府主导到市场参与,《条例》构建了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养老服务框架。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2月初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会议指出,2025年,湖北养老服务网络的基础“骨架”已更为坚实。截至目前,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总数达到2.36万个,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增至507家,数量比上年翻了一倍多。养老服务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向家庭延伸。

服务供给的专业化质量也在同步提升。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74.5%,更多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将获得专业照护。医养结合机构增至448家、床位达11万张,较上年分别增长20%和24%,有效回应了老年人“医养共需”的迫切期盼。

湖北省民政厅负责人表示,为实现从“有”到“优”的整体提升,2026年的养老服务工作将坚持“整体推进、整体布局、整体联动”,养老服务模式将迎来创新升级。

此外,养老服务的内涵将进一步拓展,与产业发展协同共进。湖北将着力推动银发经济发展,促进养老与文化、旅游、体育等业态融合。支持优质适老产品和服务走进更多家庭,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安享更有品质、更有活力的晚年。

视觉中国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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