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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龙2026年秋季学期招生公告!

拉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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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拉萨发布

据“堆龙融媒”微信公众号消息,为保障堆龙德庆区2026年秋季学期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切实保障辖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依法公平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同时确保区域内转学插班工作规范透明、高效便民,实现“阳光招生”,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将2026年秋季学期辖区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新生报名入学条件准备”以及“转学插班生入学安排”有关事项提前公告如下:

一、招生入学范围

(一) 入学年龄

1.幼儿园。招收年满3周岁(2023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2.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3.初中。以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为主(具备小学毕业证)。已按规定程序申请并获得核准缓学的适龄儿童,可选择相应类别报名。

(二) 入学对象

堆龙德庆区辖区内符合本公告规定招生报名条件的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

二、招生入学条件

(一) 堆龙德庆区户籍适龄儿童

需提供:

1.报名新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若户口簿不能直接体现新生与监护人关系的,需额外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明等能有效佐证监护关系的材料。

3.入小学阶段的适龄儿童需要提供幼儿园毕业证书,入初中阶段的适龄儿童需要提供小学毕业证书。

(二) 非堆龙德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随迁子女)

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具有同等效力):

1.在堆龙德庆区购置房产的有效证明(房产证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

2.有效期内的堆龙德庆区居住证;

3.监护人在堆龙德庆区合法稳定就业的证明材料(需同时满足:持有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或本人持有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且在堆龙德庆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半年及以上,报名时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4.监护人在堆龙德庆区合法稳定经营的证明材料(需同时满足:持有有效的经营许可证照,且在堆龙德庆区实际经营满半年及以上)。

5.入小学阶段的适龄儿童需要提供幼儿园毕业证书,入初中阶段的适龄儿童需要提供小学毕业证书。    

同时需提供:

1.报名新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若户口簿不能直接体现新生与监护人关系的,需额外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明等能有效佐证监护关系的材料。

(三) 特殊群体支持措施

1.随迁子女入学。全面落实“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两为主)、“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2.重点群体保障。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家庭学生、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儿童少年等特殊群体学生的入学安置工作,确保其接受教育的权利。

3.教育优待政策。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及拉萨市关于教育优待的各项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依法依规予以妥善安排入学。

(四) 证件取得时限

1.居住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社保缴纳记录(需体现连续满半年且在缴状态)需在2026年8月31日(含)前取得或满足。

2.经营许可证照(需体现实际经营满半年)需在2026年2月28日(含)前取得。

三、报名相关说明

(一) 新生报名时间

辖区各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小学、初中)起始年级(一年级、七年级)。新生报名时间拟定为2026年7月25日至8月10日。具体日程安排及要求,请务必关注报名学校届时发布的详细招生公告。

(二) 新生学籍要求

报名新生须尚未取得所报读学段(小学或初中)的全国学籍号。凡已在其他地区取得小学或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得作为新生重复报名。如隐瞒真实学籍状况报名参加并被录取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及录取资格。

四、转学插班生入学安排

为保障学生就学连续性,规范转学插班管理,现将2026年秋季学期转学插班工作明确如下:

(一) 转学对象

因家庭居住地迁移、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原因,确需从堆龙德庆区外转入本区公办幼儿园、小学(非毕业年级)、初中(非毕业年级)就读的学生。

(二) 转学基本条件

1.转入学生应符合堆龙德庆区当年相应学段的新生入学年龄要求(参照本公告第一部分第一条)。

2.转入学生及其监护人应满足本公告第二部分规定的相应户籍类型(本区户籍或非本区户籍随迁子女)所对应的入学条件(参照本公告第二部分第一、二条)。

3.转入学校有相应的空余学位。学位紧张的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如户籍、居住证地址、居住时长、社保缴纳情况等)进行排序接收。

(三) 转学所需材料

1.除需提供与新生报名相同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或就业/经营证明(详见本公告第二部分)外,还需提供:

2.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的学籍基本信息表(全国学籍系统打印件)。

3.监护人签字的转学申请书(说明转学原因)。

(四) 转学办理时间与流程

集中受理期。拟于 2026年7月下旬至8月中旬(具体日期另行通知)为集中受理转学申请时段。建议家长在此时间段内咨询意向转入学校或区教育局三楼307办公室。

办理流程:

1.步骤一(咨询与预审)。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意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和转学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告知结果。

2.步骤二(提交申请)。初审通过后,家长按要求填写转学申请表,并将全套材料提交至转入学校。

3.步骤三(审核与协调)。转入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区教育局将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和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协调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4.步骤四(学籍转接)。转入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中发起转学申请,经双方学校和主管部门核办后完成学籍转接手续。家长需配合完成相关确认工作。

5.重要提示。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两周内集中办理。强烈建议家长提前咨询目标学校,了解最新政策和学位动态,避免错过办理时间。

五、温馨提示

1.信息获取。请家长密切关注“堆龙融媒”“堆龙教育”微信公众号、目标学校门口公告栏,及时获取最新、最权威的招生及转学政策解读、学校划片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流程、咨询电话等信息。

2.材料准备。请家长对照本公告要求,提前准备好所有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确保真实、有效、清晰。复印件建议采用A4纸单面复印。

3.诚信申报。请家长务必如实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子女入学或转学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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