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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盗人脸视频仅删除远远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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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盗人脸视频仅删除远远不够

【#AI盗人脸视频仅删除远远不够#】#王劲松担心AI盗人脸沦为犯罪手段#近日,知名演员王劲松发文控诉自己的形象被AI盗用生成视频,连其家人都难分真假,“太可怕了”。尽管通过投诉相关视频最终被删除,但他仍担心,“谁能保证,这种钻法律空子的擦边球,最后不沦为犯罪手段?”王劲松的担心绝非杞人忧天,诸多案例已摆在眼前。大量“数字人”在直播间滔滔不绝兜售假冒伪劣;已故名人莫名“被复活”带货站台;甚至还有“李鬼拉黑李逵”的闹剧——某演员同时“现身”三个不同直播间,本人无意刷到怒而对质,反被仿冒者一键拉黑。AI技术滥用,伤及的又何止名人?被伪造亲友声音、图像骗钱骗物,照片被恶意嫁接、卷入无妄之灾,普通人同样饱受侵扰。面对AI滥用现象,相关治理工作一直在进行,但现行法律法规针对深度伪造和生成式AI的细节条款仍不够精细。在规则相对滞后的背景下,AI发展却是一日千里。比如,呈现方式上,AI不再局限于传统静态影像,而是对微表情、行走步态、声音韵律等方面的全面合成。与此同时,AI工具使用门槛持续降低,大多数人稍加熟悉都能在短时间内生成视频,侵权变得极其便捷且成本低廉,迅速滋生出庞大的黑灰产业链条。打开各种平台,AI换脸教程及服务一搜一堆,定价几元到几十元不等。被视为“AI金丹”的预训练模型,也只需要几元成本。一边是技术可及带来的侵权近乎零门槛零成本,一边是空前严重的肖像权名誉权受损危机,如何守护大家的基本权益?显然,“一删了之”远远不够。去年,有关部门已联合发布管理办法,要求AI生成合成内容必须添加标识。如今回头来看,落地过程中有何经验教训,那些“漏网之鱼”有无管治之法?随着大量新技术新应用的普及,各类矛盾问题势必会进一步凸显。这需要强化技防,也呼唤立法层面提高前瞻性。及时从具体案例中总结提炼裁判规则,明确侵权责任与救济途径,构建一套适应AI时代的系统性应对方案。“AI技术的发展不应以牺牲他人合法权益为代价。”在这一过程中,研发者也好、平台方也罢,都应强化一个共识:流量至上、漠视用户,其实是饮鸩止渴。将伦理考量置于技术研发之前,才能最终实现利益最大化。作为普通网民,我们在冲浪之时也要多一分冷静,点击转发分享时多一分考量,避免成为侵权行为的“帮凶”。(@北京日报 评论员 田闻之;视频: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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