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华董事孙凯超额减持4000股收警示函 已完成违规股份购回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2月25日,湖北证监局披露对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利华”)董事孙凯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孙凯在2025年12月实施的股份减持行为中,超出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构成违规减持。
减持计划与实际操作出现偏差
公告显示,孙凯作为菲利华董事,于2025年11月6日公告减持计划,拟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股。然而在2025年12月9日至12月10日期间,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陆续减持公司股份24,000股,实际减持数量超出计划上限4,000股,超额比例达20%。
湖北证监局指出,孙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及《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违规减持。
主动购回违规股份 监管采取警示函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在违规行为发生后的次日(2025年12月11日),孙凯已主动购回超额减持的4,000股股份,及时纠正了违规行为。基于其主动纠错的情节,湖北证监局依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和《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六条规定,决定对孙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上述违规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监管部门要求孙凯“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根据规定,孙凯如对该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市场关注董监高合规减持
此次事件再次凸显了上市公司董监高在股份变动过程中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及交易规则的重要性。根据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在减持股份前,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且实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计划上限。市场分析人士指出,董监高作为公司重要内幕信息知情人,其股份变动行为不仅影响市场对公司的信心,更直接关系到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减持规则是维护市场公平秩序的基础。
菲利华作为国内石英玻璃材料领域的领军企业,此次董监高违规减持事件虽未对公司经营层面造成直接影响,但仍提醒上市公司需进一步加强内部合规管理,督促董监高人员强化规则意识,避免类似违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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