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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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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全省创新资源统筹,优化科技计划管理,促进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省科技计划通过省级财政支持或以宏观政策调控、引导,由政府部门组织,以项目化方式支持开展科学研究、试验发展与成果转化,是政府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主要方式,包含基础研究、科技攻关、成果转化促进、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人才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创新服务支撑等分项计划。

省基础研究计划支持开展前瞻性、原创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坚持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两条腿”走路,实行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机制,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基础研究。

省科技攻关计划聚焦我省承担国家重大战略使命任务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加强有组织科研攻关,加快在重点关键领域形成核心竞争力。包含重大专项与重点研发两类。

省成果转化促进计划采用直接补助、先投后股、基金投资等方式,加强概念验证、中试和应用示范,支持转化平台和孵化载体等建设,促进更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省创新平台建设计划以重大科技任务为牵引,以绩效评价为依据,实施分类差异化支持,推动构建定位清晰、布局合理、支撑有力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

省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重点支持科技创新人才、科技特派员等。实施支持经费与科研项目挂钩机制。

省企业创新发展计划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重大科技任务;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型企业培育;引导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更多金融机构、社会资本与服务机构开展科技金融创新,创新科技金融产品。

省创新服务支撑计划围绕全省创新发展需求,提供战略研究、合作交流、科学普及等多要素支撑服务,并进行动态调整,促进资源要素合理流动,打造良好创新生态。

省科技计划实施以项目为载体的财政支持模式。财政科研经费分实施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投入模式,采取直接补助、后补助、以奖代补、先投后股、基金投资等多种投入方式。财政资金配置实行差异化原则,根据产业技术需求和项目具体情况分配。

省科技计划资金支出严格执行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列支与项目任务无关的支出,不得转移、截留、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不得使用专项资金列支应当由个人负担的有关费用,不得有其他违反我省科研经费管理或财经纪律的行为。

省科技厅组织对省科技计划进行年度绩效评价,省财政厅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适时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优化完善省科技计划组织管理,提升科技投入产出效能。(记者王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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