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重点打击“洗钱”等关联犯罪
中国证券报
记者:昝秀丽
最高人民法院2月2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1年至2025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5.9万余件,判处被告人33.8万余人。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追赃挽损力度。”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汪斌表示,将打击重点聚焦于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电诈“金主”,组织偷渡的“蛇头”,为跨境电诈犯罪提供武装庇护的组织等,以及在电诈犯罪过程中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等暴力犯罪和利用虚拟货币、地下钱庄进行“洗钱”等关联犯罪。
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
“2021年至2025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5.9万余件,判处被告人33.8万余人。其中,2023年审结案件数和判处被告人数,同比分别上升48.4%、38.6%;2024年同比分别上升29.4%、26.7%;2025年同比分别上升1.2%、4.5%,上升幅度明显放缓,这一积极变化充分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治理工作的阶段性成效。”汪斌介绍。
针对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然高发多发的态势,汪斌表示,人民法院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和全力追赃挽损,旨在实现“打准打透”与“应追尽追”的治理效果,通过打好“从严惩处”“全链追赃”“源头治理”组合拳,以“如我在诉”意识和推动前端防范、中端拦截、后端追缴全流程治理,守好百姓“钱袋子”,做好民生“贴心人”。
汪斌表示,坚持总体从严,明确打击重点。将打击重点聚焦于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电诈“金主”,组织偷渡的“蛇头”,为跨境电诈犯罪提供武装庇护的组织等,以及在电诈犯罪过程中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等暴力犯罪和利用虚拟货币、地下钱庄进行“洗钱”等关联犯罪。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对犯罪集团中作用较小的低层级人员、被胁迫被诱骗参与犯罪的人员、主动投案并积极退赃退赔或配合追逃追赃的人员,依法落实从宽政策,实现分化瓦解、精准打击、教育挽救的刑罚目的。
汪斌表示,坚持把追赃挽损与案件审判同步推进。当前,大量被骗资金被转移至境外,人民法院将在审判全流程、各环节全力追赃,积极加强与公安、检察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查扣、冻结涉案赃款、赃物,切实加强涉案财物追缴处置工作。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引导主动退赃退赔。依法加大对电诈犯罪分子的财产刑适用力度,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得利,引导涉“两卡”帮信、掩隐犯罪人员自愿补偿被害人,把退赃退赔作为认罪悔罪、从宽从轻等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对有能力但拒不退赃退赔的犯罪分子依法从严惩处。强化审执衔接。裁判生效后及时立案执行,多措并举核查犯罪分子名下资产,依法采取执行措施,最大限度追赃挽损,保障被害人合法财产权益。
虚假投资理财等诈骗模式高发
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副庭长司明灯表示,近年来诈骗犯罪手段多样化、智能化特征日趋明显。一方面,虚假投资理财、虚假销售、冒充客服等诈骗模式仍在高发。另一方面,采用新兴技术,变换诈骗手法和“话术”,新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且呈现智能化趋势,AI换脸、深度伪造等前沿科技被应用于诈骗场景中。智能化趋势在相关的上下游犯罪中同样有所体现,犯罪分子通过“引流脚本”“推广神器”等黑产智能工具,以虚假宣传、利益诱惑、情感欺骗等方式传播诈骗信息,低成本、高效率地筛选潜在被害人,导致诈骗犯罪隐蔽性更强、得逞率更高。
司明灯介绍,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专门成立了侵犯财产类犯罪法律适用研究专班,下设诈骗、盗窃、敲诈勒索、侵占、职务侵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犯罪调研小组。针对诈骗犯罪在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专班充分发挥法答网、案例库效能,对有关问题及时进行梳理、答疑。经过充分调研论证,起草了《关于审理诈骗刑事案件的意见》,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
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
最高人民法院当日发布五起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侵犯财产犯罪典型案例。
据介绍,案例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关联犯罪始终保持高压严惩态势,纵深推进反诈全链条治理,全力守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汪斌表示,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聚焦打击重点、难点,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深入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
具体来看,进一步加强打击力度。继续依法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依法从严从重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及组织性、职业性和跨境协同实施的帮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犯罪活动,坚决震慑犯罪分子。
进一步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引导被告人积极退赃、退赔,多渠道、全方位为被骗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工作。聚焦易受骗群体、新类型案件,结合高发诈骗手段,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强化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精准性,积极打造人民法院特色反诈宣传品牌,共同营造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的浓厚氛围。
进一步推进综合治理。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注重惩治与预防相结合,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落实职业禁止和禁止令,发挥司法建议积极作用,推动预防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