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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新规,事关外卖平台、网络食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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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和网络食品销售市场迅速崛起,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2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下称《网络餐饮监管规定》)和《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下称《网络食品监管规定》)。两项规定聚焦网络餐饮和网络食品销售两大重点领域,释放出严管网络食品经营的强烈信号。

“两项《规定》旨在织密责任之网,让‘流量’与‘质量’同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王秋萍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外卖平台“不能只收佣金、不担责任”

近年来,网络餐饮业态迅猛发展,“点个外卖”已成为大众尤其是年轻人的日常餐饮消费方式之一。据《中国餐饮业年度报告》数据显示,中国外卖市场规模预计突破1.4万亿元,同比增速超10%,占餐饮行业总收入24%左右,成为行业重要的增长极。

“通过日常监管发现,有的外卖商户提供的地址是假的,上传的照片是假的,甚至连资质都是假的,这样的外卖何谈放心?与此同时,有的外卖平台一门心思圈地,闭着眼睛审核,一味纵容失信商户和问题外卖,罔顾平台责任和食品安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表示。

针对上述乱象,《网络餐饮监管规定》从平台、商户、惩戒三个维度入手,进一步全面夯实网络餐饮的食品安全保障。孙会川强调:“外卖平台不能只收佣金、不担责任;不能只管流量、不顾品质。外卖平台必须实实在在地担起外卖食品安全‘守门员’的主体责任。”对于商户而言,“食品安全是商户的底线,合法合规是商户的责任”。

《网络餐饮监管规定》明确,商户必须具备真实的实体经营门店,经营项目、地址与资质证书必须保持一致;商户必须严格落实原料控制、设施维护、操作规范等要求,不得在操作区外加工食品或委托他人代工;对于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商户,平台必须设置专门标识。

“外卖平台应当对外卖商家进行实名登记,并通过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外卖商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资质证书进行实质性审查,确保外卖商家经营资质证书载明的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而非仅作形式审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餐饮食品司司长俞路表示。

在资质审查之后,《网络餐饮监管规定》要求外卖平台将外卖商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资质信息与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掌握的数据进行核验比对,核验不符的不得为其提供平台服务。此举旨在打破外卖平台与监管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破除“信息孤岛”,实现资质信息“一源核验、双向校准、实时反馈”,切实阻断虚假、失效资质“带病入网”的路径。同时,要求外卖平台应当至少每六个月对外卖商家登记的实际经营地址、经营资质等信息核验更新一次,确保上述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

据孙会川介绍,外卖平台本质上是电子商务平台,《网络餐饮监管规定》与《电子商务法》进行衔接,将外卖平台纳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统一监管框架,进一步强化平台在信息报送、数据共享、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责任;同时大幅提升平台、商户的违法违规处罚力度,罚款最高可达二十万元,如平台主要负责人故意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按其上一年度收入,对个人处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虚假宣传专项整顿即将启动

随着平台经济的蓬勃发展,从柴米油盐酱醋茶到饮料生鲜肉制品,食品已成为大家网络“购物车”中最主要的商品之一。但与此同时,假冒伪劣、虚假营销等问题也时有发生。

“从监管角度来说,目前现行法律法规对网售食品安全,尤其是平台企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具体规定比较少,相关要求与网络销售实际情况不太适配,导致企业无章可循、监管无法可依的问题较为突出。”孙会川表示。

对于入网食品销售者,《网络食品监管规定》提出了四项硬性要求:入网资质必须真实有效,严禁使用虚假资质;网售行为必须依法合规,不得销售禁售食品、进行虚假宣传;信息公示必须全面透明,食品标签信息要与实际一致;风险防控必须全程贯通,保障食品贮存、运输、配送等各环节符合安全要求。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副司长王丹表示,这两部规章均要求平台提供者建立“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等工作机制,使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管控更符合线上经营特点、响应更加迅速;对于消费者普遍关心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入网食品销售者的经营资质是否真实、公示信息是否准确等事项,要求平台提供者将这些事项纳入《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进行重点管控,压实平台提供者的食品安全责任。同时,为有关经营者划定行为红线,如《网络餐饮监管规定》禁止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或者使用腐败变质、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禁止在加工操作区外加工制作食品,禁止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等。

针对网络食品销售中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突出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司长刘松涛在发布会上称,今年3月起,将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网络食品、保健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

“不管是卖家、主播还是网红,都不能随便给食品‘加戏’。”刘松涛列举了整治重点,严禁明示或者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严禁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声称具有保健功能;严禁对食品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刘松涛表示,此次行动将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治理一批乱象问题,清理一批违规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同时建立一批制度机制,全力保障网络食品销售良好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消费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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