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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最新汽车消费奖励上线!

成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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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成都发布

车友们集合

龙泉驿区、崇州市

最新汽车消费补贴来了

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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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

本次促消费活动采用“用户先购买,政府后补贴”形式进行。

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汽车消费奖励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购置家用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完成新车注册登记、上牌(不限区域),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按照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向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一次性发放购车奖励。购车奖励以云闪付红包形式发放。

活动时间

购车时间:2026年2月6日—2026年3月31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须在此范围内)。

车辆注册登记、上牌时间:2026年2月6日—2026年3月31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以及《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登记日期”均须在此时间范围内)。

补贴申请时间:2026年2月9日9:00:00—2026年3月31日23:59:59(以申请提交时间为准)。

特别提醒:

1.活动金额有限,先到先得,发完即止。请申请人及时关注查看审核状态及补贴发放进度,如因未留意到相关信息导致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因资料审核不通过产生的候补名额,根据审核进度动态释放。

2.补贴将发放至用户首次登录本补贴页面时授权访问的云闪付注册手机号,请用户在资料申请、补贴发放和补贴使用过程中,勿修改、注销该云闪付注册手机号。因用户修改、注销手机号造成的补贴发放失败和使用问题由用户自己承担。

3.本补贴申领页面仅限在境内(不含港澳台)登录打开,申请人需登录本人的云闪付App账号,在对应活动页面按照要求填录相关信息并上传、提交资料供审核。

资料审核及补贴发放时间

预计在2026年4月底前完成对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的审核。审核完成后,拟补贴名单将在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商务局官网进行公示,并在公示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对应标准,向符合条件的消费者统一发放购车补贴。

补贴使用时间

补贴以云闪付红包形式发放,红包长期有效,具体以云闪付­我的­红包­【云闪付红包】显示为准。

活动对象

活动期间,在参与活动的成都市龙泉驿区汽车零售企业购置家用乘用新车,且按照要求提交资料并通过审核的个人消费者(不含非自然人消费者)。新车应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的有关规定。

补贴标准

本次活动补贴预算1236万元,含2000元、4000元、6000元、8000元4种补贴档次,按照总金额控制,不固定每档次名额,根据《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价税合计”金额划档,额度有限,以消费者提交申请材料时间为准,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点击查看具体标准

注意:“ 价税合计”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价税合计”金额。

本次活动允许降档申请。例如,购买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为35万元(含)以上的家用乘用新车,可申请8000元档补贴;但在活动补贴额度大于6000元又不足8000元时,可申请6000元档补贴;若活动补贴额度大于4000元又不足6000元时,可申请4000元档补贴;若活动补贴额度大于2000元又不足4000元时,可申请2000元档补贴。

本次活动不允许超档次申请。例如,购买发票“价税合计”在5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家用乘用新车,只可申请2000元档补贴,否则将在审核过程中被驳回,该申请作废。

申请人需登录本人的云闪付App账号,在对应活动页面按照要求填录相关信息,上传、提交资料供审核。申请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即“购车发票”)上的购买方名称、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的机动车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同一自然人在本次活动期间仅限申请及享受1次补贴。

活动期间,消费者可重复享受四川省《关于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若干政策措施》(川办规〔2025〕9号)中“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贴息”相关政策。购车奖励不可与2026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置换更新补贴叠加使用,不可重复享受成都市《鼓励将传统能源汽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奖励政策实施细则》奖励。

崇州市

活动内容

本次崇州市汽车消费奖励活动,采用“消费者先购买,政府后奖励”形式进行。

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崇州市汽车销售企业购置非运营家用乘用新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完成车辆注册登记、上牌(不限区域),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后,向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统一发放购车奖励。购车奖励以云闪付红包形式发放。同一辆新车在本次活动期间仅限申请及享受1次补贴。

特别提醒:活动期间,消费者可重复享受四川省《关于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若干政策措施》(川办规〔2025〕9号)中“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贴息”相关政策。本次崇州汽车消费奖励不与2026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置换更新补贴叠加使用,不可重复享受成都市《鼓励将传统能源汽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奖励政策实施细则》奖励。

活动时间

购车时间

2026年2月7日至2026年3月31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须在此范围内)。

车辆注册登记、上牌时间

2026年2月7日至2026年4月10日(新车《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以及《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登记日期”均须在此时间范围内)。

奖励申请时间

2026年2月10日9:00:00至2026年4月10日 23:59:59(以申请提交时间为准,逾期提交不予受理)。奖励“申请日期”:即申领页面中用户“提交申请”的日期)应不早于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开票日期”。

上述新车应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的有关规定。

资料审核及奖励发放时间

预计在奖励申领结束(2026年4月10日)后30个工作日(不含周末、法定节假日)内完成对用户提交申请的审核。审核完成后,拟奖励名单将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符合条件的消费者统一发放购车奖励。

奖励对象

活动期间,在参与活动的崇州市汽车销售企业购置非运营家用乘用新车,且按照要求提交资料并通过审核的个人消费者(不含非自然人消费者)。

奖励标准

本次崇州市汽车奖励活动共计配套200万元财政资金,共含2000元、4000元、6000元、8000元4种奖励档次,本活动实行总额控制,不固定每档次名额,根据发票中上载明的“价税合计”金额划档,额度有限,以消费者提交申请材料时间为准,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具体奖励标准为:

注意:“购车发票价格”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价税合计”金额。

本次活动允许降档申请。例如,购买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为35万元(含)以上的家用乘用新车,可申请8000元档补贴;但在活动总剩余额度大于6000元又不足8000元时,可申请6000元档补贴;若活动总剩余额度大于4000元又不足6000元时,可申请4000元档补贴,以此类推。

本次活动不允许超档次申请。例如购买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在5万元(含)-15万元(不含)的家用乘用车,只可申请2000元档次奖励,否则该申请将在审核过程中被驳回,该申请作废。

参与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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